七零之闲散人生 第4节
作者:北康黑落      更新:2024-06-29 16:45      字数:5812
  “听话,听话,我们肯定听话。”
  吃完饭,乔珍珍烧水给哥俩洗头洗澡,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就让他们到床上去玩,自己也匆匆洗了个澡,再将今天换下的衣服全洗干净晾在院子里。
  心里琢磨着,还得给哥俩买几身衣服才行,要不然天天洗澡,衣服来不及干,都没得换。
  四月的天气还算凉爽,村里的娃是不会天天洗澡换衣服的,但是在乔珍珍这里不行,宋大宝两兄弟天天外面跑,不说汗味,就是沾的泥巴水渍也脏得很,乔珍珍可受不了。
  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宋大宝两兄弟一人拿了一块桃酥又跑出去玩了,乔珍珍则在家里捋棉花。
  这是昨晚上从空间农场收获的,足足有两百斤,乔珍珍打算用十二斤棉花做床褥子垫在草席下,现在家里垫的都是稻草,她有点不习惯。
  乳胶床垫那是想都不要想了,但至少棉花的咱得安排上。
  要是乔妈知道她用这样好的棉花做褥子,怕是又会引来一顿唠叨,所以,她只打算自己家偷偷用,没打算给乔家那边。
  褥子外面缝的是深蓝色的床单布,很普通的那种土布,在农村很常见,样子不好看,摸起来还有点粗糙,但既然只是拿来做床垫的,乔珍珍也就不追求美观了,舒服就行。
  正当乔珍珍在家里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突然门外有人喊:“姑姑,姑姑,姑父来信了!”
  乔珍珍刚走出屋子,就看得一个又黑又瘦的小孩,满头大汗地跑了过来,是大哥家的狗蛋。
  昨天奶回家的时候给他带了一个书包,说是他姑特地去镇上给他买的,是当下最流行的军绿色,正中间还有个红色的五角星,可把他高兴坏了,今天一大早就背出来给小伙伴看,把所有人都羡慕得不要不要的,他觉得特有面儿。看到今早上邮差送到大队的信件中有姑姑的信件,就第一时间给送过来了。
  时隔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宋瑾终于来信了。
  乔珍珍虽然并没有多期待宋瑾的来信,但他好歹名义上还是她的丈夫,居然这么久才写信回来,乔珍珍觉得如果不是家里还有两个儿子,没准宋瑾真的会一去不复返,毕竟他与原主之间的感情可以说约等于零,要不然,怎么可能结婚之后还一直都是分房睡。
  没错,根据原主的记忆,结婚后他们一直都是分房睡的。
  刚开始,宋瑾说的是因为原主怀孕了,不好同房,后来孩子生下来了,又说要照顾小孩,所以直接跟两个小孩睡一个屋。这可能也是乔珍珍不喜欢小孩的一个原因。
  与此同时,乔珍珍也是要面子的,所以,硬是没让任何人知道她和宋瑾一直分房而居的事情,就连乔妈都被瞒得死死的。
  所以,宋瑾考上大学之后,乔珍珍特别没有安全感。
  就这状态,能有安全感那才是见鬼了。
  乔珍珍拆开信封,一目十行,很快就把信看完了,内容让她有点意外,宋瑾居然给她寄钱了。
  信里除了问候儿子们的情况,以及提了一嘴乔老爹和乔老妈之外,就是说他参加了一个什么物理竞赛,然后得了第一名,奖金一百二十块,这次都寄了回来。
  果然,在信封里,还有一张汇款单,收件人写的是乔珍珍,要拿介绍信去镇上邮局领,正好明天要去镇上办事,乔珍珍决定顺便把钱取了,这可是两儿子的赡养费,她可没傻乎乎的打算不要。
  同时,乔珍珍还把这件事告诉了给她送信的狗蛋,顺便让他去找乔老爹开介绍信,都是自家人,所以开介绍信的事情,就不用乔珍珍特地跑一趟大队办公室了。
  塞给狗蛋两颗水果糖,孩子就高高兴兴地出门办事了。
  回到房间,乔珍珍继续缝被子,同时也感叹宋瑾这智商真不是盖的,不仅高考全省第一,还在刚入学一两个月的时间就代表学校去参加了比赛,然后轻轻松松拿了个冠军,厉害是真的厉害。希望宋大宝两兄弟能遗传到一点他们爹的智商,这样以后她也能省点心。
  然后乔珍珍突然发现,宋瑾整封信里面似乎都没问候过她这个妻子,哪怕一句都没有,还真是......无情!
  呵,男人!
  等狗蛋帮忙拿回介绍信的时候,全村人差不多都知道宋瑾得了个什么大奖,奖金有一百二十块,然后全都邮寄回来给了乔珍珍。这么多钱,相当于城里普通工人大半年不吃不喝的所有收入。
  “这宋瑾不是去读大学了,咋还能挣这么多钱啊?”
  “人家是高考状元,靠脑子挣的钱,你懂个屁。”
  “乔珍珍运气真好,找了宋瑾这样的男人,真是上辈子走了狗屎运。”
  “不是上辈子,是这辈子走的狗屎运。”
  “......”
  中午,乔妈也跑来乔珍珍这边说这事的时候,乔珍珍母子三人正在吃饭。
  除了大米饭,乔珍珍做了一个红烧茄子,里面切了一点肉沫,考虑到小孩子,所以只放了一点点辣椒,吃起来贼香。
  另外还做了一个绿豆排骨汤,虽然排骨上没什么肉,但也是有点油水的,算是一道营养丰富的美味,母子三人吃得格外满足。
  见乔妈过来,乔珍珍赶紧给乔妈也盛了一碗汤,虽然乔妈已经吃过饭了,但还是没忍住喝了一碗,好吃是好吃,但顿时又觉得女儿手缝忒大,花钱比之前厉害多了,难免唠叨几句:“你这昨天才吃了肉,怎么今天又吃,多省点钱,将来大宝小宝还要读书娶媳妇。”
  “妈,你别担心,宋瑾能挣钱,他说叫我不用省,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有什么锅往宋瑾身上甩,乔珍珍表示毫无心理压力。
  这话,乔妈是相信的,毕竟之前宋瑾在家的时候,也是不管女儿怎么花钱的。每次女儿去镇上买吃的穿的,宋瑾也从来不像别的男人那样嫌自家婆娘乱花钱,那是一句空话都不说的。
  而且,宋瑾去上大学的前一天,乔妈亲眼看见宋瑾给了女儿三十块钱。
  所以,在乔妈眼里,宋瑾对乔珍珍,是好得不能再好的了。
  乔珍珍要是知道宋瑾在乔妈心里有这么好的印象,非得吐血,人家宋瑾是这样吗?那是人懒得管,妥妥的冷暴力,精神摧残,好不好!
  不过,对于宋瑾能寄钱回来这件事,乔珍珍还是乐见其成的,因为这样她以后花起钱来就有了底气,不用担心她倒买倒卖的事情被发现,一切都可以推到宋瑾头上去。
  毕竟大家知道她有个这么能干的丈夫,自然是不愁没钱花的。
  下午睡了午觉起来的乔珍珍打算去村里张大爷家买个竹篮子装东西,主要是方便提着去黑市,要不然,总是用床单也不是很方便。
  听乔妈说,全村就属张大爷家的篮子最多,手艺也最好。村里有不少人会编竹篮子,但都是编了自己家拿来用的,基本上没有多余的,就张大爷家条件最不好,所以会多编一些篮子,村里有些人懒得自己动手,就会去他家换,一个鸡蛋一颗白菜或者几个萝卜什么的都能换,大队上也不会说什么,都是乡里乡亲的,能帮一把是一把。
  乔家老三,也就是乔珍珍的三哥,也会编篮子,乔妈说让老三给编几个,但是乔珍珍明天就要用,所以等不及,还是打算先去张大爷家换一个先用用。
  至于三哥那边的,乔珍珍表示也还是要的,不仅篮子要,还有不同型号的竹篓、簸箕、竹席都是需要的,最好再来一些手工精美的竹筐果盘什么的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以乔珍珍对三哥的记忆来看,三哥应该没那个精湛的技术,最多就是编个篮子和簸箕,所以乔珍珍还是把大部分希望放在张大爷这边。
  到了地方,两间灰尘仆仆的土屋,就是那种用泥巴堆起来的房子,屋顶铺的还是稻草,这样的房子不知道下雨的时候会不会漏雨?给乔珍珍的第一印象就是,穷,穷得叮当响,小偷来了都不好意思下手。
  张大爷的儿子儿媳都死了,很多年前闹饥荒的时候饿死的,夫妻俩把吃的都省下来给了老人和孩子,夫妻两个自己饿死了,等张大爷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最后只留下了张大爷和一个襁褓中的女娃娃。后来还是大队上看不过,给弄了一点口粮,爷孙俩才活了下来,要不然,估计也一块走了。
  饿死人的事情,村里还有几户,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那几年闹灾荒,家家户户都没什么吃的,山里的草和树皮都被吃光了,幸好之后国家发了救济粮,要不然,饿死的人会更多。
  这时候张大爷不在家,估计还在地里干活,虽然老人年纪大了,不过,为了几个工分,还是坚持下地干活,能挣多少算多少。
  张大爷不在,他家孙女在,根据原主的记忆,好像叫大丫。大丫今年十七岁,是个勤劳朴实的姑娘,跟着爷爷学了编竹子的手艺,除了上工,就是在家编竹子,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
  “大丫,我要换几个篮子。”
  “珍珍姐,你快进来,先喝口水。”大丫见乔珍珍过来,立刻停下手中的活计,用碗倒了一杯水端给乔珍珍喝。
  看着缺了一个口子的碗,乔珍珍接了过来,喝了一口,然后坐在院子里的板凳上,大丫则进屋里拿出了四五个编好的竹篮子。
  不得不说,绕是见惯了二十一世纪各种手工艺术品的乔珍珍也不得不感叹,这编织的手艺真心不错,没想到一个简简单单的竹篮子还能编得这么好看。
  乔珍珍挑了一个大号的篮子和两个小号的篮子,另外还有一个直径大约一米的簸箕,打算用来晒点干木耳干辣椒什么的,然后给了大丫十斤大米,五个玉米棒子,以及两个水灵灵的大苹果。
  一见这么多好东西,大丫吓得连连摆手,就这么几个篮子和簸箕,哪里值得这么多好东西。
  “珍珍姐,不需要这么多,就这些玉米棒子就够了,其他的你拿回去吧。”
  “你手艺这么好,几根玉米棒子哪里够,收下吧,这点东西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的。”财大气粗的乔大王无所谓地摆了摆手。
  看着大丫布满老茧和各种细小伤口的双手,乔珍珍实在不忍心,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哪里想得到竟有一双这样辛劳的双手,而且这些东西都是空间农场的产物,乔珍珍除了费点体力,也没花钱,更重要的是,这几个篮子和簸箕确实值这个价。
  最后,看在乔珍珍答应让大丫再给她编两床竹席的份上,东西终于是留下了,乔珍珍也是无可奈何,这年头,送点吃的都这么难了。
  大丫内心感动,村里人都说乔珍珍性格泼辣不讲理,还总仗着自家哥哥多老爱欺负人,但今天看来,根本就是谣传,珍珍姐分明人美心善,那些说闲话的,一定是嫉妒。
  张大爷回来看到这么多好东西,吃惊不小,因为从来没有人拿精细粮换篮子的,而且还是这样白花花毫无杂质的精大米,同时也感慨,大队长家的这个闺女果然如传闻中一样,是个花钱大手大脚的。不过,在张大爷心里,他还是承这份情的,对大丫说:“以后要找机会报答人家。”
  第5章 5、三串冰糖葫芦
  早上,乔珍珍做了一大锅鸡蛋瘦肉粥,配菜是一盘小白菜,还有自己腌制的甜萝卜。
  今天她要去镇上办事,所以特地煮了一大锅粥,放在灶台上用暗火温着,兄弟俩中午也能吃。
  香甜软糯的大米,还加了鸡蛋和瘦肉,都是顶顶好的东西。
  宋大宝和宋小宝觉得最近他们过的真是神仙日子,妈妈不仅不打他们了,还给他们做好吃的,真的太幸福了。
  谁对他们好,小孩子心里都很清楚,而且这还是他们的亲妈,所以,对乔珍珍,兄弟俩都不自觉地产生了亲近之意,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了,还总是喜欢粘着乔珍珍。
  这次更是央求着要一起去镇上,他们长这么大还没去过镇上的。不过乔珍珍这次需要办的事情有点多,不仅要去肉联厂买肉,还要去邮局取钱,还要去黑市,带着两个这么小的小孩实在是不方便,所以答应他们下次再一起去。
  两兄弟只能依依不舍地在村口与妈妈挥别。
  “大宝小宝,你们娘又去镇上了?”村口的一个大婶子见乔珍珍走了,调笑俩兄弟。
  “我妈去邮局取钱了,她说回来的时候,给我们买好吃的。”宋大宝两人没看出来别人是想笑话他们,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又买?上次买的桃酥,你们还没吃完的吧!你们娘这也太败家了,估计以后你俩连娶媳妇的钱都没有,要打一辈子光棍咯!”
  宋大宝&宋小宝:!!!
  被吓得要打一辈子光棍的宋大宝和宋小宝,赶紧掏出口袋里的桃酥,咬了一大口,压压惊。
  这次乔珍珍给了兄弟俩每人两块,桃酥放久了也不好吃,反正吃完了再买就是。
  村口的小孩看见宋大宝两人又在吃桃酥,赶紧围了上去,这次宋大宝比较大方,直接掰了半块,给黑娃和二柱子每人吃了四分之一,其他人自然是没有的,闻个味儿就行了。
  剩下的人又赶紧盯着宋小宝,可是宋小宝却当没看见一样,大口大口地把手里的桃酥吃掉了,吃完之后还舔了舔手指:“真好吃啊!”
  黑娃和二柱子应声附和:“是啊,真好吃!这次乔姨去镇上又会带什么好吃的回来啊?”
  宋大宝和宋小宝也不知道,心里在默默地期盼着,于是他们今天都没去别的地方玩,光守着村口了,以便在乔珍珍回来的第一时就能发现。
  乔珍珍这次吸取了上回的惨痛经验,所以她决定坐汽车去镇上。先走二十分钟到公社,然后从公社这边搭乘汽车去镇上。
  一辆破破烂烂的小巴,车厢里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乔珍珍一上车差点没吐出来,还好有一个靠窗的位置,吹点风,人才算是慌过来了。
  乔珍珍上辈子也坐过小巴,但这里的小巴车,不知道为什么车厢里的汽油味特别重,再加上车内糟糕的卫生环境,所以味道可想而知,乔珍珍内心那个苦啊!一把辛酸泪,无处话凄凉!
  想了想,决定下次还是骑自行车吧,蹬自行车虽然累,但没准,蹬啊蹬的就习惯了呢。而且,骑自行车也算是锻炼了身体吧。
  这次,一到镇上,乔珍珍就先去了肉联厂,见到刘一刀就塞了一袋苹果过去,大概五六个的样子:“小姑父,这是宋瑾从京城那边寄过来的苹果,你拿回去给大毛二毛吃。”
  然后乔珍珍劈里啪啦一股脑地就将宋瑾得奖的事情说了一通,重点强调宋瑾给她汇钱的事,还特地嘱咐她别亏待自己,好吃好喝的都要安排上,然后跟刘一刀预定了下个礼拜还要过来买肉的事情。
  看着乔珍珍提着三斤五花肉和两个猪蹄离开,刘一刀心里不得不服气,他这侄女命是真的好,嫁的男人也是个有本事的。
  马不停蹄地,乔珍珍出了肉联厂,就直奔邮局,拿着介绍信取了钱之后,想着,既然来都来了,就给宋瑾回个信,顺便邮点吃的给他。
  这样做,主要是希望宋瑾后面能继续给她写信,就算宋瑾之后不再给她汇钱,她也可以对外谎称宋瑾又给她汇钱了,这样她以后再吃肉喝酒过好日子也能有个理由和出处。
  要不然,她一个没工作的农村妇女,天天吃香的喝辣的,难免会引起别人怀疑。
  在邮局买了信纸和信封,提笔写信的时候,乔珍珍特地回忆了一下宋瑾是否熟悉原主的笔迹。很好,原主不是个爱读书的人,结婚后压根没写过一个字,之前的课本资料也都留在娘家没搬过来,所以说宋瑾还真就没见过原主的字迹。
  “宋瑾:来信已收到,儿子们很好,我爹和我妈也很好,家里都好,钱已收到,给你寄了点苹果和核桃,请注意查收,盼回信。”
  一张信纸上写了寥寥几句话,连落款都没有,乔珍珍觉得这样就差不多了,反正宋瑾应该也不会期待乔珍珍给他写什么肉麻的家书,悄悄从空间仓库里拿出一些苹果和核桃,连同信件一起打包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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