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作者:法医秦明      更新:2024-03-28 14:07      字数:1852
  啊?那我们赶紧部署路面巡控。丁支队说。
  敢如此进入中心现场附近,说明对现场很熟悉,是本地人。我说,这是我们排查的条件,但是同时也是我们巡控作用不会大的原因,放火人能很快回到家里,或者利用胡同绕过警察。
  我们错失了直接抓人的良机啊。丁支队说。
  我说:不过也无所谓,这个送花的动作,给了我们很多提示。至少印证了我之前的说法,这次火灾,是从一个恶作剧开始的。
  你说的是,放火人的愧疚行为?林涛说。
  我点点头说:在现场附近放花,显然是行为心理学中说的愧疚行为。说明放火人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结果,更加印证了我之前的推断。同时,也说明放火人和死者之间是很熟悉的,有一定的社会交往和关系,这就大大缩小了我们的侦查范围,这是其一。其二是为了表达愧疚,不仅不送鲜花,更没有去买一束新的塑料花,而是用在自己家里放置了很久没有打理的塑料花。这说明放火人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对了,别忘了排查嫌疑人的时候,看看他家里有没有空着的花瓶。
  熟人、熟地、经济拮据。丁支队说,这确实可以缩小很多侦查范围,但是如何甄别犯罪嫌疑人呢?
  这个简单。我说,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物证,牙签。我们之前说了,放火人并不是蓄意去放火,那么很有可能是路过的时候,因为某种原因,去做了两件恶作剧。把牙签插进锁眼里别断,点燃了窗帘。既然不是蓄意预谋,那么什么人会深更半夜经过现场的时候还带着牙签呢?
  对啊,谁会带着牙签啊?大宝问。
  我笑了笑说:我看了地形,现场附近不远处,有一个小市场,据说晚上会有一些吃夜宵的路边摊。我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在路边摊吃完夜宵,用牙签剔着牙经过了现场,才会萌生了犯罪意图。
  范围又缩小了。丁支队说,我们可以找路边摊的老板们去辨认犯罪嫌疑人。
  不仅如此。我说,牙签我已经让韩亮连夜送省厅dna实验室了,估计明早可以出来结果。喜欢剔牙的人,牙龈状况都不会太好,都会有少量或微量出血的可能。那么,牙签上的血的主人,就是本案头号犯罪嫌疑人!
  太好了,现在排查工作可以开始了吧?丁支队说。
  可是,阮红利的社会关系确实非常复杂啊。侦查员说,我觉得既然是恶作剧,又不是深仇大恨,那么比如说妒忌他的人,作案的可能性就很大。阮红利这个人性格非常张扬、爱炫耀,妒忌他的人很多。案发那天下午四点多钟,阮红利就在他微信朋友圈里晒了一张自己用磅秤称人民币的照片,估计照片里的现金有一百万。
  什么?这是重点线索啊。我说,我一直就想不通一件事情,为什么会是这一天发案,引发恶作剧是需要导火索的。而微信朋友圈的炫富,是最有可能成为导火索的因素。
  我也是这样想。侦查员说,既然你们也认可这个可能是导火索的因素,那么我们就重点围绕他朋友圈里的人进行调查了。总共就两百多人,应该好查得很。
  熟人、熟地、经济拮据、案发当晚在附近吃夜宵、家里有空花瓶。丁支队掰着手指头罗列了一下条件,说,这下范围就很小了。
  还有个很好的条件。陈诗羽从会场外面接完了电话,走了进来,说,刚才接到我爸,哦,接到我们总队陈总的电话,dna结果加班做出来了。
  哦的一声,说明会场所有的侦查员都松了一口气。这获取了一个重要的证据之王,甄别犯罪嫌疑人就不是难事了。
  是个女性。陈诗羽补充道。
  行了!今晚破案!丁支队兴奋地握着我的手说,谢谢你们的工作,第一时间确定了这是一起命案,而非意外,给五名死者洗冤了!更是谢谢你们的指导,这么快就框定了侦查范围。
  我们不来,这案子也是一定可以破的。我说,因为我现在大概知道是谁作案的了。
  我知道我怀疑得应该没有错。根据前期的调查情况,最容易产生妒火的女人,显然是阮红利的前妻吕芳。在她看来,阮红利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应该是她的。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早,祁科长就拿着一张搜查令赶到了我们的宾馆,搜查令上写着准予对英城市同三镇特大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吕芳住处进行搜查。
  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距离火灾现场一公里的吕芳家。打开了吕芳家的大门,又无比兴奋地提取了她家卧室电视机上面的空花瓶。有了这么多证据,加上地摊老板的口供,吕芳就是犯罪分子已经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了。
  可是当我们走进吕芳家的次卧室时,心情又重新跌落到了低谷。
  原来次卧里还有一个女青年,十八九岁的样子,卧床不起。我们之前完全没有预料到吕芳家里还有别人,而这个别人,显然是阮红利和吕芳的女儿阮梦梦。一眼就能看出,阮梦梦是异于常人的,连和我们最基本的交谈都很难进行。
  当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到局里,得知吕芳已经交代了她的全部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