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动老攻的悬赏(反骨) 第124节
作者:剑止      更新:2022-08-14 22:36      字数:4156
  江倦:“……”
  云兮:“……”
  叶思真:“……”
  这事之后,俩孩子不约而同开始绕着萧始走,生怕离得近了会被他疯咬一口似的。
  也亏得萧始把叶思真吓住了,接下来的日子里,小姑娘对江倦的好感度直线上升,依赖也更强了。
  在这样的关系和气氛下,江倦也如愿以偿,得知了叶思真与徐子沐关系恶化的真实原因。
  在此之前,他和萧始一直认为叶思真把徐子沐的脸画在手球上是因为厌恶,实则不然。
  在穆雪茵自杀前的几个月里,徐子沐突然忙碌起来,陪伴叶思真的时间不比从前,小姑娘太过寂寞,就在哥哥送给她的手球上画了哥哥的脸,走哪儿都抱着,像是哥哥还陪在她身边一样。
  关于那些稚嫩画作上变得可怕的脸,叶思真的说法是:“哥哥变坏了,他有了新的弟弟,就不喜欢我了。”
  起初萧始怀疑是这孩子太无聊了,整天胡思乱想,就给自己脑补出了一个不存在的弟弟做假想敌,恐怖片里都是这么演的。
  后来被江倦提醒,他才想起的确存在一个这样的孩子。
  “不是有传言说,那个在医院里跳楼的女子是因为孩子被叶明宣强抢了才被逼疯的么,这事倒是可以查查。”
  经过狄箴一番调查,内幕渐渐浮出了水面。
  叶明宣的私人医生告诉警方,叶明宣确实有个不能生育的毛病,年轻时还不这样,大概是从三年前开始的。
  起初只是做运动时会有些扫兴,到后来越发严重,几乎丧失了功能。早期发现的时候要是积极配合治疗的话,还是能想法子补救一下的,现代医疗科技发展迅速,只要他们坚持,还是可以通过试管拥有自己的孩子。
  但叶明宣本人很排斥这种方法,态度消极,也没有治疗的打算,在医生试探着深问缘由时,他只说“不行了”,“没机会了”。
  可惜了他和穆雪茵早年忙于事业,都没想太早生子,到后来有了这个念头,男人却不行了。
  好在二人伉俪情深,并没有因为这个问题产生矛盾,收养了一儿一女,家庭关系也很融洽。
  关于叶明宣为什么会收养徐子沐这个仅比自己小了七岁的“儿子”,一名在叶家工作了十几年的保姆的说法是:那并不是叶明宣和穆雪茵自愿的,而是迫不得已。
  “长辈塞过来的人,想不收也不成呀。我们先生当年跟夫人结婚,家里觉着门不当户不对,原本是不同意的,先生为了让夫人进门,一意孤行得罪了不少长辈,为了让他们接受夫人,这些年一直小心翼翼,不敢违抗长辈们的意思,都是谨慎讨好着,恨不得把老祖宗们供起来。咱们这些外人私底下都说,可能子沐少爷是哪家长辈的私生子,借着这个由头被硬塞来这个家的……”
  “淦,过于狗血了吧!”
  萧始掐着江倦的脸,往他嘴里硬灌着牛奶,把那人的脸憋得泛了红潮不说,还特意留了个盒底,用力一挤。
  看着江倦的嘴角和脸上被溅射的乳白色液体,以及萧始那拿起手机硬要跟那人合照,还不知死活比了个耶的德行,狄箴用力一吞唾沫,自觉抱头钻到墙角。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一弧血珠溅到狄箴身上,烫得他一个激灵,腰杆都绷直了。
  确实……过于狗血了。
  血纯不纯不知道,但人是真的狗。
  狄箴默默在胸口画了个十字,心道万物有灵,畜生也是得往生极乐的,他行善也是给自己积德了……
  那姓萧的死狗奄奄一息趴在他面前,鼻子还在往外窜血,人可能是被揍傻了,都这样了还在痴痴傻笑。
  “阿箴。”
  狄箴:“……”
  “你是不是在心疼我?”
  “……你想多了。”
  “你是不是觉着我媳妇儿好凶?”
  狄箴:“……”
  我觉着宁脑子有病。
  病得还不轻,需要用皮搋子透一透。
  “阿箴,你不懂,雷霆雨露皆是君恩,他打我就是爱我,怎么不见他打别人呢。”
  “……啊对对对。”
  贱啊,这是真贱呐……
  “所以说,你江哥真是个诡计多端的……”
  他话还没说完,江倦就踩上了他的脸。
  即便如此,五官扭曲的他还是贼心不死地补上了后半句:“……0。”
  狄箴遮住两眼,摇头叹道:“没关系没关系,反正他这辈子很快就过去了,我什么都没看到……”
  事后,狄箴善心大发,想点化这个孽畜,端着茶杯一脸慈悲地劝萧始:“法师,这些日子我关注了一个宠物博主,他家养了条狗,和一只毛色雪白,品相特别好的公狐狸。那公狗发情的时候就那啥梆硬地满院子追着公狐狸骑,把狐狸弄得直叫唤,你觉不觉得……”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已经是明示了,你最好不要不识抬举。
  萧始这厮却不开窍,咂了咂嘴品道:“哦豁!君♂子♂之♂交啊!狗是挺狗的,但品味好啊,跟我多像!”
  狄箴:“……?”
  萧始仍不知死活道:“不过一码归一码,狗的待遇都比我好啊。好歹狐狸被弄了是叫唤的,你江哥连嘴都懒得张,一晚上……嗷!”
  狄箴怕雷劈他的时候会波及到自己,往后挪蹭了几步。
  实话说,身为一名人民警察,在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时,他的dna是会动的,会有本能反应。
  可转念一想,杀人是触犯法律不容饶恕的罪行,但杀狗顶多受道德谴责,他想想还是收回了自己落在手铐上的手。
  如果不考虑职业道德的话,他也想……
  杀狗的插曲是浪费了不少时间,好在众人也没忘了正事。
  既然叶明宣不具备传宗接代的能力,连他名正言顺的妻子都没能给他留下骨肉,那自杀女子和她的孩子又是怎么回事?
  在江倦的深究之下,狄箴一番深挖,叶家又一桩惊天丑闻浮出了水面。
  那个传闻中受叶明宣逼迫而精神失常的女子在生前并不是叶明宣的绯闻情人,反而是与他弟弟叶明宵有着相当复杂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提到的宠物博主是提提斯,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一看,他家的狐狸颜值是真的高,在某一期视频里有点不可描述嘿嘿嘿(?
  叶家的事情会几经反转,最后的真相可能会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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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 兄弟
  这叶明宵是何人?出身纨绔, 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活脱脱一个混世小魔王。
  “这小子上高中的时候就把班花给搞怀孕了, 战斗力倒是真强, 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啊, 连男的他都不放过!”
  狄箴愤恨道:“这个王……这个兔……算了, 跟这种畜生不如的东西我也不讲道德,就直说了,这个逼去年搞过非法监禁,绑了个三十出头的男白领, 什么牲口事都做了, 简直禽兽不如!那人后来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才能下床, 发生了什么你们就自行脑补吧!”
  萧始忽觉愧疚, 他一直是听不得这几个关键词的,比江倦还敏感, 下意识的反应不是去堵狄箴的嘴,而是去捂江倦的耳朵。
  那人的反应没他激烈, 抬指轻轻弹开了他的手, “后来呢?”
  “叶家毕竟家大业大,普通人很难反抗他们, 叶明宵又是家里独宠的小儿子,叶家肯定是要保他的。那男白领是叶氏企业的职员, 受了这么大的屈辱本来是想报案的, 但证据被叶家派去善后的人销毁了, 性别问题又在这儿摆着, 维权这条路走得很不容易。”
  狄箴很无奈, 他是个心思细腻的人, 有着很强的责任感和同情心,每当看到不公发生,总会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自责。
  他垂头丧气地说:“一般人遇到这种事都会崩溃的,轻生也不让人意外,可那男白领已经成家了,妻子怀孕的喜讯让他坚持了下来,他在乎妻子和还没出生的孩子的声誉,决定忍气吞声,不再追究这件事,但叶明宵并没有因为他的忍让就放过他,在那之后一直强行和他保持关系,还给他的上层领导施压,逼他不得不满足自己那些变态的要求。”
  “这是真的畜生都不如!”
  连萧始都忍不住痛骂道。
  “还不止这样呢,男白领忍无可忍,决定辞职带着妻子回老家,还要报警公布真相。这下叶明宵坐不住了,居然把男白领的不雅照片和录像发给了他妻子,还在公司里到处传播,把男白领的名声彻底搞臭,就算真的报了警,人们也会先入为主地认为是他不自爱在先,受了不公也咎由自取,或者更难听的,说他是因为贪心,嫌叶家的钱没给够……”
  江倦眉头紧皱,觉着反胃,听不下去了。
  萧始指尖轻点桌面,示意狄箴说重点。
  “……总之就是,男白领被叶明宵迫害已久,得了抑郁症,这事成了导火索,他想不开在家里割了腕,人没救回来……”
  割腕自杀的成功概率并不高,除非……
  萧始欲言又止。
  狄箴知道他想说什么,弱弱补充道:“……竖着割的。”
  可见求死之心有多强。
  人得被逼到什么份儿上才能对自己做出如此极端的伤害行为?
  萧始看着江倦手腕上那一片掩盖着旧伤的狰狞烧伤疤,很难不由此联想到他。
  反倒是江倦自己对此没什么反应,仿佛早已忘却自己身上这道疤被强行赋予的绝望和痛苦了。
  他其实,比任何人都能理解那样生不如死的感受。
  “白领过世以后,他妻子受了刺激,精神状态不是很稳定,求助无门,就一心想为丈夫报仇。但她的手段不太高明,她蹲守在酒吧,想趁叶明宵烂醉的时候行刺,但是被叶家的保镖发现,当场制住了。叶明宵觉着孕妇不判死刑是对他的不公平,干脆就把人私自关起来了。”
  说到这里,狄箴恨得直拍桌子。
  “叶明宣听说这件事以后勃然大怒,痛揍了弟弟一顿之后本想放了那女子,可她受了太大的刺激,精神有些失常,又怀着孩子,怎么都不方便,叶明宣只好找了个医院安置她。后来不知怎么,就传出了叶明宣跟那女子不清不楚的闲话了,还有人说那孩子是叶明宣的……”
  要不是知道叶明宣有不举的问题,他们也免不了认为叶明宣在这些狗血事里插了一脚,这种离谱的故事放在八点档都是足够让人喷饭的程度,偏偏就发生在现实里了。
  可道听途说的故事总归不比一手情报来的准确,要想知道事情的全貌,就非得找个知情人不可。
  可惜叶思真还年幼,就算真的知道一二,也未必了解全部真相,于是江倦想到了姜惩提到过的那个不受宠的叶家私生子叶谌。
  有了叶思真和姜惩这两层关系,叶谌接受了碰面的请求,选在了一个晴好的下午在家里招待了他。
  跟族中兄弟的生活相差甚远,叶谌的生活环境很一般,租住着一间一室一厅,五十多平的老旧小区房,房屋老化,难免会有木地板掉漆,墙皮脱落的情况,多少显得有些破败,但叶谌将这里收拾得窗明几净,并没有落魄的感觉。
  虽然雁息地处北方,但冬季低层住房还是难免犯潮,墙角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霉斑。
  叶谌不好意思地笑笑,“这里房价便宜,又附赠个小院,我闲着没事的时候就侍弄些花花草草自娱自乐,那些小问题就忽略了。”
  萧始好事,探头进院子里张望,吱哇乱叫:“江二你看!是绿珠球,你喜欢的白茶花!养的真好哇,开的这么漂亮,快过来看看!”
  江倦嫌他丢人,敷衍地嗯了几声,接过了叶谌递来的茶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