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04)
作者:莫如归      更新:2021-09-26 03:32      字数:5016
  乔七夕放弃了仰躺着睡觉,除非奥狄斯在身边。
  夜里很安静,偶尔会传来可怖的吼声,当然那吼声离他很远,是从非常远的距离传过来的。
  有些恐龙会专门在夜晚捕猎,借助自身优秀的夜视和夜行能力轻易得手。
  曾经乔七夕也是这样的顶级掠食者,如今狩猎一词彻底离他远去,倒也没有对他造成什么心理伤害。
  做一头与世无争的甲龙挺好的,他决定明天去树林里转转,看看现在有没有成熟的野果。
  不过就算有,他也只能捡地上的,这时候就很怀念翅膀了。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乔七夕枕着自己的大胖腿进入了梦乡。
  夜雾弥漫在温暖的气温中,温度下降了三四度,但仍然非常地适合植物生长。
  这对于素食恐龙来说是一件好事,他们群体数量庞大,每天需要摄入大量的植物,如果植物来不及生长,就会饿死这些胃口大的素食恐龙。
  有三角龙群居的地方,抢夺鲜嫩的食物总是比较难,乔七夕打算远离他们,一大早向着远处的阔叶林进军。
  经过一夜的疏散,低洼处仍然有积水。
  不想弄湿脚的精致甲龙,为自己寻找了一条干爽的路线。
  远古时代的生态环境非常天然,含氧量非常高,乔七夕抬着脑袋向前冲,感觉格外舒服。
  哪怕奔跑导致身体疲惫,他的心肺也不会因此而难受。
  巨兽生长的密码,或许也与此相关。
  超人类想要探索更多的恐龙,于是他们跟着这只前往树林的甲龙前进。
  树林中有丰富的食物,同时也很危险
  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乔七夕来到树林,他迫不及待地走到一颗比较矮的树旁,抬头吃掉刚刚长出来的一小撮嫩叶。
  这里还没有被上午的阳光照射到,嫩叶上还残留着昨晚的雾水,吃进嘴里甘甜清爽,是甲龙喜欢吃的叶子没错。
  乔七夕高高兴兴地薅这棵树的羊毛,将他所能吃到的部分都吃完了。
  鉴于阔叶林中都是高耸的大树,这种小树很难找,他只能深入树林去探寻。
  铺满落叶的地面上,偶尔能看到一群群的蘑菇,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它们虽然长得可爱漂亮,乔七夕却不敢吃。
  除了树上的嫩叶子,他还可以吃蕨类植物刚刚长出来的嫩芽。
  实际上很多素食恐龙是不挑老和嫩的,他们每天要摄入这么多的食物,哪有那么多刚长出来的嫩芽给他们吃。
  超人类在自己心中的小本本上写下:个别甲龙异常挑食,只吃鲜嫩的植物部分。
  乔七夕来森林里倒也不是纯粹觅食,他想找到别的甲龙。
  和奥狄斯已经失去了那种特殊的联系,第一时间他也不知道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能找到对方。
  来森林里只是碰碰运气,顺便填饱肚子。
  在这里采食植物的不仅是他自己,周围隐隐约约分布着其他素食恐龙。
  作为这里的新客人,乔七夕很好奇地观察他们,即使他并不知道那些叫什么龙。
  在没有肉食恐龙侵扰的情况下,素食恐龙们相处都是非常和谐的,很少会因为争抢食物而起争端。
  素食恐龙之间最大的争端,是同类之间抢夺配偶,但依旧是点到为止,没有肉食恐龙之间那么激烈。
  现在的气氛就很平和,阳光从树冠的空隙之间照射下来,几只埃德蒙顿龙就待在乔七夕的附近。
  植物断裂的声音和咀嚼的声音此起彼伏。
  这种画面跟乔七夕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差不多,有一种让人心平气和的魔力。
  超人类的注意力暂时从甲龙身上移开,显然那些埃德蒙顿龙吸引了他们,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他们会集中精力观察埃德蒙顿龙。
  不知道是不是乔七夕的错觉,他感到一阵轻松,这也太奇怪了。
  这边的植物快被他霍霍完了,他拖着骨质化的大锤子去往森林的更深处。
  天空中有一些鸟类成群掠过,无一例外他们都比后世的鸟类要大,长得要丑。
  而且这些鸟类大多是肉食动物,只要有机会,它们连霸王龙的肉都敢吃。
  由于太过深入森林,乔七夕今晚只能在森林里睡觉,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挑战,不过他相信,一般的恐龙应该不敢招惹他。
  大不了找一个好一点的休息位置,比如容易匿藏身影的垭口。
  除非嗅觉能力非常出色,否则很难找到他。
  夜晚是冥河盗龙出没的高峰期,他们成群结队地从森林中掠过,进行地毯式搜索猎物。
  哪怕这种小型的肉食恐龙个体力量不强,但是架不住他们团体作案,杀伤力不容小觑。
  这群吵吵闹闹的冥河盗龙过去了,乔七夕终于可以安心地睡个觉。
  就在这时,一头冥河盗龙从他面前走过,停在那里朝他看来,犀利的目光令人胆战心惊。
  这是乔七夕第一次近距离面对白垩纪的猎食者,发现他们的气势不是后世的猛兽可比的。
  人类面对后世的猛兽,如老虎,狮子等等,都会有一种想亲近的感觉,而现在乔七夕敢说,要是人类看见自己面前这头目露凶光,牙齿尖利的冥河盗龙,只会头皮发麻,拔腿就跑。
  说冥河盗龙是动物,其实更像是一头身披紫色花纹的阴冷怪物。
  然而乔七夕并不惧怕,他拥有百多年的野外生存经验,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小小的冥河盗龙算什么?
  他平静地睁着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和掠食者对视。
  风声呼呼,前面的冥河盗龙大部队已经走远,乔七夕阴险地眨了眨眼睛,忽然站起来,做出向前扑的举动。
  那头冥河盗龙被他吓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拔腿逃跑。
  其实甲龙站起来也没有比趴着的时候高多少,但是他敢于挑衅肉食恐龙的暴脾气,就已经值得忌惮。
  在森林里还是睡得不够安稳,乔七夕很早就醒来,他感到口干舌燥,想找个地方喝水。
  小溪流,或者泉水,都行!
  白垩纪时代,并不是所有的水源都能喝,有些水源含有太高的矿物质,喝不得。
  乔七夕通过自己敏锐的嗅觉,可以判断出这水能不能喝。
  一般在森林里植物生长茂盛的地方,水源都是干净可以喝的。
  乔七夕拖着锤子,在天蒙蒙亮的森林里到处溜达,由于光线比较昏暗,他身为素食恐龙,夜视能力也不怎么样,所以没有发现,自己低头喝水的泉眼旁边,静静埋伏着一头正在狩猎的霸王龙。
  察觉到有一头冒冒失失闯过来的甲龙,那头正在观察埃德蒙顿龙的霸王龙似乎也显得很意外,停顿了一下
  因为意外的出现,他连呼到一半的呼吸都收了回去,改成用嘴巴轻轻呼气。
  严格来说,甲龙也是霸王龙的食物之一,虽然不是最好的选择。
  年轻的霸王龙眯着圆圆大大的眼睛,抬头看看附近正在进食的埃德蒙顿龙,又瞟了眼趴在泉水边一身装甲的不速之客。
  在这头年轻霸王龙的成长记忆中,他从来没有猎杀过甲龙,因为甲龙长着一副不好下嘴的模样。
  对方喝水的时候,那条带锤子的尾巴还晃来晃去,充满着餍足的喜悦。
  这是当然了,乔七夕渴了一晚上,他看见泉水惊喜不已,趴下来一直吧唧吧唧地喝个不停。
  当然并不是说他失去了警惕,周围只要有东西移动,他就会知道。
  比如现在,远处那头埃德蒙顿龙正在离开
  乔七夕喝够了水,也转身离开。
  躲在暗处的霸王龙回过神,才发现自己的猎物埃德蒙顿龙已经走了,但他依然没有立刻追上去,而是望着还泛着涟漪的泉水。
  一片落叶轻轻地落在上面打转转。
  霸王龙低头用鼻子将落叶拱开,这一泓小小的清泉,很快就被他吸取走了一半。
  眼神清冷的地狱溪谷之主直起腰身,回头看了一眼甲龙离开的方向,然后迈开步伐去追埃德蒙顿龙。
  过了不知道多久,一头扎进蕨类植物从中的乔七夕,仿佛听到了恐龙的叫声。
  这道与众不同的叫声,充满着被猎食者遇到猎食者进攻所产生的惊惧交加,令人头皮发麻,即便早已经习惯了弱肉强食的规则,也不能做到无动于衷。
  霸王龙吃掉了埃德蒙顿龙的大半个身躯,剩下的残骸吸引了一群饥饿的冥河盗龙。
  只要霸王龙吃饱了,他们像个大气的君主一样,并不在乎别的恐龙捡漏自己剩下的食物。
  这一头年轻的霸王龙也一样,他没有多看一眼剩下的残局,就离开了这里。
  森林里再次安静下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其他的素食恐龙仍然悠哉悠哉地吃着自己的食物。
  超人类在心中的小本本上记下:恐龙并没有共情的能力,他们只专注于自身。
  不愧是介于冷血和温血之间的动物,很难产生哺乳动物之间那种温情。
  第198章
  如科学家所研究的那样,恐龙介于冷血和温血之间,称不上完全的冷血动物,也算不上温血动物。
  这样有什么生存优势呢?
  众所周知温血动物的优势是生长发育可持续性强且快,不会像冷血动物那样受到气候的影响而停止身体发育。
  他们的一生中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用来寻找食物和繁殖后代。
  冷血动物的优势则是对自己所摄取的食物转化率高,只需要摄入少量的食物就能为身体提供供给,以此保证生命。
  恐龙这种得天独厚的巨兽,正是集两家所长,占尽了生存的优势。
  估计就是他们太完美出色,命运才会安排一次惊天动地的大灭绝。
  被抢走巢穴的那头风神翼龙今天应该是高兴的,因为那头古怪的霸王龙并未出现。
  饱餐一顿之后,令地狱溪谷的素食恐龙们闻风丧胆的庞然大物,无所事事地在森林里穿梭。
  每次路过都引起一阵骚动,除非周围没有其他的动物。
  而他本身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情况,在并不饥饿的情况下,表现得对周围的生物视若无睹。
  但也并不完全是
  这头霸王龙每走一段路,就停下来缓缓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东西。
  那些没来得及逃跑的素食恐龙对上他探索的目光,瞳孔中的惊恐显而易见。
  庆幸的是霸王龙对他们并无兴趣,在看清楚那是一头普通的恐龙之后,他没有一丝情绪地移开了视线。
  听着霸王龙远去的脚步声,被吓到失神的素食恐龙随之回神,然后立刻仓皇地逃走。
  超人类在心中的小本本上记下:饱腹状态下的霸王龙,对周遭的食物不屑一顾。
  事实证明,肉食恐龙只有在饥饿的情况下才会攻击其他素食恐龙,他的进攻只与饥饿有关。
  霸王龙火爆残忍的脾气,只发泄在同类身上,即便是偶遇的两头霸王龙,也不一定能相安无事地路过,所以那是真正的残暴。
  由于乔七夕太过挑食了,一天的时间中有半天都在寻找食物,剩下的半天才是他用来寻找奥狄斯的时间。
  其中还要扣除睡觉的时间,所以,他真真正正可以拿出来赶路的时间太少了!
  等乔七夕好不容易填饱肚子,已经是下午时分,为了走远一点,他不得不加快速度。
  随着富有节奏的步伐,他四肢上的肌肉紧紧地绷着,尾巴上的锤子在地上拖得嗖嗖直响。
  嗖嗖嗖嗖
  走着走着,乔七夕疑惑地竖起耳朵,就在刚才他好像听到了不同节奏的动静。
  为了确认他停了下来,其实森林里有不同的动静出现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这里是危机四伏的恐龙时代,他当然要谨慎一点。
  眨着圆圆大大的眼睛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可疑。
  乔七夕怀疑自己想多了,于是继续一扭一扭地向前走,虽然他底盘低没错,但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是爬行动物,他绝对是在走路。
  漫无目的赶路的滋味并不好受,其实挺空虚寂寞的,要知道他已经多长时间没有试过自己单独行动。
  呜呜噫噫。
  思念让乔七夕的眼睛蓄满了水光,越爬,啊呸,越走越难受。
  没有明确的目标,没有丝毫的指引,能够依靠的似乎只有玄而又玄的缘分。
  那也太不靠谱了。
  就算有300年的寿命也不够用吧?
  就这样,乔七夕一路哭唧唧地向前走,终于,他在日落之前遇到了第一头甲龙,那时他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难过地用短小的前肢抹干净眼泪。
  哦豁,是真的甲龙。
  丢人兮兮的亚历山大,赶紧吸了吸鼻子,恢复自己酷帅的模样,走过去打招呼。
  走到一半,锤子噌地抬起来,这样更有精气神。
  很快,他就来到了那头甲龙的身边,对方的身躯比他大了一圈,肤色也比他深了几个度,这时候他才隐约知道,自己可能是个未成年体。
  噫乔七夕停在那里,伸长脖子发出一个单音。
  他觉得自己还挺可爱的,不至于会让对方觉得被挑衅!
  大甲龙停下正在吃植物的举动,转过一半身来看着陌生的小甲龙,眼中带着一丝丝疑惑。
  可恶!
  失去了心灵沟通,双方对上眼之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这难不倒乔七夕,他略微想了想,立刻伸长脖子转了一圈,然后脑袋一点一点,膝盖也跟着一屈一屈。
  他模仿的是街头听音乐的嘻哈青年,如果是奥狄斯一定会记得的。
  然而眼前的大甲龙面对他如此精湛的模仿,并未表示出任何反应。
  甚至连一点探究的欲望都没有,所以这位99%不是的奥狄斯
  乔七夕略感失望,又做了一个后脚站立,学泰迪走路的样子:?怎么样,眼熟吗!
  嚼了嚼嘴里残留的蕨类,大甲龙转过身去,不再理会这只奇怪的小甲龙。
  也就是说,对方并不是奥狄斯
  由于早已有心理准备,乔七夕并不是非常沮丧,只是他的锤子啪叽一声就放下去了。
  既然不是奥狄斯,那他还举个锤子。
  呜呜噫噫。
  亚历山大像一只被人抛弃的小狗,拖着锤子丧萌丧萌地向前走。
  昂首挺胸微笑向前,是一种坚持,哭唧唧耸拉着脑袋向前,也是一种坚持,乔七夕选择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