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不满
作者:
若妃 更新:2021-09-15 23:28 字数:3139
“何公子的奖品,是李小姐亲手绣制戴尔一方手帕,不过上面,同时也有李小姐亲手绣上的诗,就是和何公子现在做的这一手。”刘公子温言说道。
何公子双眼微笑,慢慢的走到李小姐的身边,微微一笑说道:“能够得到李小姐一方绣帕,是我莫大的荣幸。”
“何公子客气了。”李小姐眼中划过一抹不屑,对于这些地方上面出名的才子,他可是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不过在这个时候,还是要给他一些面子的。
前面两名都已经念完了,现在就剩下最后一个名次,也就是第一名。
“好了,现在前面两名的诗都已经说完了,那我们现在该说我们这一次花卉节的第一名。”
说道这场,众人都非常的期待,前面两名的诗的这么厉害,那这第一名到底会有多好?
“看大家期待的眼神,我就不废话了,直接和你们念我们这一次的第一名。名字和前面两首不一样,名叫雨夜感怀。小楼凝窗雨淋淋,惊雷声远破天开。寒风咋起引萧索,一霎凉意扑面来。忽觉往往岁月空,为名为禄任浪拍。念即此景已无眠,何敢尽忘事业哉。”
刘公子念完这首诗,本以为台下的人会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但是都已经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都没有任何人发出一丝的声音。
“这……”刘公子忽然有些不解了,这首诗是经过好几次的思考和思量,才会将这首诗排到第一的名次,但是怎么这一次引起的轰动,还不如前面两首感慨情爱的诗了?
这刘公子的疑惑,同时也是小红的疑问。
“小姐,你说怎么这第一名的诗怎么引起的轰动,还不如前面两名的轰动大呢,虽然我觉得前面两首比这首好多了。”小红说道。
“在你看来,前面那两首诗表面上辞藻华丽,对于你们这种小女孩,当然是特别的喜欢。不过这第一名的这一首却不一样,和前两两首诗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这首诗中,充满了一个人对自己的无奈,心酸,还有就是那种男儿正值壮年,却一事无成,亦或是怀才不遇的感慨,而最后一句,表明了这首诗的作者,立志要努力,做一个有用的人。”宋培柔在理解这首诗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期待,期待这首诗的作者,到底是什么人。
“真是好奇,这首诗的作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呢。”宋培柔喃喃自语的说道。
直到这个时候,台下的众人才恍然回过神来,同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好诗,好诗啊。”
“真是好诗,听完这首诗,都让我有一种自惭形遂的感觉,想想我们都这么大了,还是一事无成,要么就是靠着自己的家世,整天吃喝玩乐,对于这个世界,没有丝毫的贡献,你说我们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这首诗真是说道我的心坎上面去了。”
听到众人的说话,刘公子这才释疑了为什么众人的反应会这么慢,原来是因为这首诗的内涵,让人想到了自己的现在的情况。
“看大家的样子,似乎对于这首诗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那不如就让大家来看看这首诗的原作者,其实我也不敢相信,这么沧桑沉重的诗,会是在这种年龄下写出来的,他就是我们本次花卉节诗词大赛的第一名,周余华公子。”刘公子说完,台下再次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那一阵阵的掌声,犹如浪潮一样。
“是周公子?”宋培柔脸色惊讶的说道,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次花卉节的诗词大赛的第一名,居然就是刚刚不久前和他一起吃饺子的周余华。
此刻周余华迎着万众瞩目的目光,缓缓的走上了台上,来到刘公子和李小姐的中央,对着台下的人,眼神之中还有些许的紧张,似乎还没有习惯,面对这么多人的场面。
“周公子,这首诗确定是你写的么?”刘公子还是有些不怎么相信,一个看起来也就二十左右的男子,会写出这么沧桑的诗来。
周余华点点头说道:“是的,这首诗是我最近在晚上的时候,即兴写的一首诗,让大家见笑了。”
刘公子确定这首诗确实是周余华自己写的后,眼中充满了佩服,即使是才名在京城之中如日中天的他,怕是也写不出如此有故事的诗来。
“周公子年纪轻轻,就能写出这样的诗,在下也是佩服万分,那这一次花卉节诗词大会的第一名,想来诸位也没有异议了,那我就公布第一名的奖励吧。”
这会儿众人都非常想知道,这一届花卉节第一名的奖励到底会是什么东西。
只见刘公子在台上高声说道:“这一次第一名的奖励,就是将参加在三天后,李小姐家里举行的家宴!”
此话一出,众人无不惊讶。
在京城之中,个人举办的家宴,能够参加的人,无不是最为亲近的人,才可以进去,而且这李小姐还是当朝大臣的女儿,周余华受邀而去,可谓是莫大的荣幸,这其中其实还有一层意思,虽然刘公子没有明说出来,但是却已经是不言而喻了,那就是现在这台上的李小姐还是黄花大闺女,并没有出嫁,而特意邀请周余华前往参加家宴,其实已经多多少少明白了一些了。
宋培柔回忆到这里的时候,喃喃的说道:“当初你爹的确是才华横溢,连当时在京城之中最为有名的李小姐都把你爹给看上了,呵呵,不过那又怎么样,到最后你爹还不是把握给取了,虽然我道最后只是做了一个二房。”
顾长歌有些不解道:“既然当初那李小姐没有成为我父亲的妻子,那按理说,你应该是大房才对,那为什么你还是个小的?”
宋培柔呵呵一笑:“这个……还是听我继续说吧。”
周余华受到邀请,在第三天如约而至,去了李小姐的家门。
吏部尚书的家宴,又岂会是可以用简单来形容的,虽然是家宴,但是这一天,几乎大半个朝廷的达官显贵,都来了,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宋培柔的父亲,宋庆华。宋培柔本来平时是不会来这样的场合,但是当他知道周余华今天会出现在这里,心中不知道怎么的,就是要来。
宋庆华一向对自己的这个女儿没办法,就由着他来了。
宴会开始的时候,李小姐还着重介绍了这一次花卉节的第一名周余华,同时还把他的诗在念了一次,得到了这里大多数大官的赞叹。
仅仅是这一次吏部尚书的家宴,就让周余华的名字,在这京城的大臣之中传了个便,很多人都知道,在这一次京城赶考的考生之中,有一个考生名叫周余华,能够做的一首漂亮的好诗。
当然这其中,记忆最为深刻的,却是宋庆华这个人。
吃饭的时候,宋庆华时不时的就在注意自己女儿的表情,发现自己的女儿,老是时不时的朝着那周余华看。
宋庆华为人处世这么多年,自己女儿这点小心思又怎么可能不清楚,呵呵一笑:“怎么,看上人家了。”
宋培柔眉头一低,脸上浮现出一抹绯红,害羞的说道:“爹爹尽说胡话,我都不认识那位公子,怎么可能会看上他,快吃酒,别说胡话。”
宋庆华饶有深意的看了邻座的周余华,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家宴完了之后,那吏部尚书对于这一次花卉节的第一名并没有放在心上,虽然自己的女儿经常在嘴边提起这个人,但是这吏部尚书觉得,一个人就算是写诗比较好,并不能说明一切。
但是这宋庆华却不一样,这一次回去之后,就把周余华写的那首诗,回去之后,又重新在自己的书房写了一遍,然后对着诗文看了半天,最后在诗文的后面写下了八个字的评语;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自那之后,宋庆华就经常邀请周余华于宋府做客。
这天,周余华受到宋庆华的邀请,去了宋府。
周余华心中正在纳闷,为什么这堂堂的户部尚书,会经常让自己去串门,所以走路的时候也就没怎么注意,直到自己撞到了人。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长眼睛,连我家小姐都敢幢?”小红呵斥了一声。
周余华抬头一看,就觉得眼前的这位女子非常的眼熟,忽然猛地想了起来:“宋小姐,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刚刚实在是对不起,我一时大意了。”
宋培柔露出一抹迷人的微笑说道:“无妨,周公子也是无心之失,这里就是我的家,周公子说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周余华一脸惊讶的说道:“原来宋小姐就是宋大人的前进,在下失礼了。”
宋培柔说道:“不知道周公子今日到此,所为何事?”
周余华说道:“是宋大人让我来的,至于是什么事情,我也不怎么清楚。”
“哦,既然是我爹让你来的,那你进去吧,他现在就在书房呢,我就不打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