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五章,追击(3)
作者:奶瓶战斗机      更新:2021-06-26 01:23      字数:2594
  郑森并没有在北京呆多久,他只在北京留下了一个主要由征召的民兵组成的步兵营,暂时控制住皇宫,和几个重要的城门,又将那些再次投降过来的明军将领找来,告诫他们严守规矩,不可骚扰百姓,便带着其他的部队往西去追击李自成了。
  郑森知道这些“明军”将领多半并不会这么老实。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正是他所需要的。凭着收复北京的功绩,福王登上天子的位置问题不大。但是郑森需要的却不是一位能干的天子,而是一个虽然理论上合法,却被普遍轻视的天子。如今这些叛将是福王保下来的,他们胡作非为的话,必然损害福王的名声,而另一方面,出于统治者的本能,福王肯定不希望手下的将军全是郑森的人,他肯定会拉拢他们,以平衡郑森。而这些家伙,肯定会恃宠而骄,弄出各种天怒人怨的事情来。
  另一方面,那些掌握着舆论的东林党人本来就和福王有仇,也肯定不会放过抹黑他的机会。他们肯定能把福王黑得和非洲人有的一比。到那时,郑森出来拨乱反正,架空天子,甚至篡位只怕都是众望所归了。
  在郑森帅军追赶顺军的时候,李自成已经先走了一天了。不过郑森还是很有信心能够追上李自成的。模范军陆军自从建立以来,就极为重视行军能力,极为重视战略机动能力,极为重视后勤保障。模范军每天的行军距离可以达到七十华里,这虽然远远不能和后世的某支轻步兵之王的山地14小时攻击前进七十二公里相比,但是已经超过了后世的拿破仑皇帝的陆军的速度了,比这个时代的军队的普遍行军速度快了将近一倍。所以郑森根本就不担心追不上李自成。
  当然,李自成肯定会让军队急行军的。不过,李自成的军队急行军也不可能走太快。军队要走得快,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是军队的组织度。模范军是一支受到了民族主义,郑森思想洗脑的军队,它的连排级军官都有受教育的经历。即使是普通士兵,在进入军队后,也接受了基本的扫盲教育,这使得这支军队的组织度远远超过这个时代其他的军队。这种组织度不仅使得这支军队能完成在这个时代的其他军队眼里复杂得难以想象的战术,也能大幅度提高军队对于暂时的困难的忍耐能力,大幅度提高士气,从而提高行军速度。
  其次,模范军的体能训练也是远远超过这个时代的其他军队的。完全脱产得到了充足的蛋白质补给的模范军,可以每天都进行训练,但是李自成的军队,平时就连吃饱饭都难。自然无法进行这样的,“三从一大”的训练。带来的结果就是,他们的耐力水平也是要远远低于模范军的。
  最后就是后勤补给方面的优势。模范军的骑兵人数有限,但是他们的步兵却有不少的挽马,为了保证步兵的长途行军速度,郑森甚至愿意在一定程度上牺牲骑兵的数量。这使得他们运输辎重的能力相当的好。能外模范军的食物和其他军队还有一个巨大的区别,那就是其中有着大量的脂肪和蛋白质之类的高热度的东西。这使得每个模范军士兵每天需要的食物的净重是要明显的低于其他以单纯的谷物为主要食物的军队。(关于这一点,大家可以和自己的父亲或是祖父交流一下,在缺乏油脂和蛋白质的时代里,人的饭量都比现在大得多)这也使得需要运输的食物的重量大幅度下降了。这又进一步提高的军队的机动能力。甚至因为高热量食物的存在,模范军士兵能够依靠随身携带的干粮支持行军和作战的时间也要远远的超过这个时代的军队。
  正因为有着这些优势,所以郑森对于自己的军队能追上顺军几乎毫不怀疑。他甚至还希望顺军在撤退的时候能走得更快一些,因为这意味着顺军会在撤退的过程中损耗更多的体力,这样,当模范军追上他们之后,才能够更轻松的打败他们。
  “让轻骑兵先追过去,做出一副要拖住他们的样子。”郑森想,“李自成肯定不敢和我军决战,他多半会牺牲一部分部队,多半是他残存的一点骑兵,好让主力强行军逃走。尤其是在他们对我们的行军能力几乎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如果真的这样做,那我几乎就可以确定,我们能在一场追击战中轻而易举的打垮他!”
  郑森将自己得这个想法和手下的将领们沟通了一下,大家也纷纷表示支持,余新更是提出:“少将军,我觉得其实我们可以让重骑兵部队先追过去。嗯,少将军,我知道重骑兵部队的行军能力不算太好……”
  的确,模范军的重骑兵的行军能力的确不算好。安达卢西亚马本来就不以耐力闻名,至少在这方面根本就没法和阿拉伯马相比。而且高大的安达卢西亚马对后勤造成的压力也很是不小。再加上铠甲的重量,所以,论起行军能力,尤其是长途行军能力,模范军的重骑兵部队的长途行军能力要比步兵差很多,基本上,如果连续行军时间超过六天,步兵就必须停下来等待重骑兵。
  “……我们不带铠甲,把重骑兵当轻骑兵用。这样在保证战斗力的前提下,我们在两三天之内的行军能力就不会比轻骑兵差太多,这已经足以赶上闯贼了。就算不用全身甲,我们对上闯贼的骑兵的优势还是比一般的轻骑兵更大一点,毕竟我们的马可要高大不少。就算穿上轻骑兵的那一套,也足以打垮贼军的骑兵了。而且闯军的骑兵其实也没什么精锐了,单靠重骑兵,也足以打垮他们了。”余新道。“我们的侦察骑兵在通往涿州方向的道路上发现了大队人马行军的痕迹。李自成看来是绕过京城之后,打算从涿州方向撤退。考虑到李自成已经走了一天了,如果他走得够快,我们估计他明天能赶到房山。以我们骑兵的速度,急行军赶过去,最多明天也能追上他。他大概就只有将骑兵留下来,拖住我们,同时向涿州逃窜。以求能在涿州修整。在李自成看来,我们的骑兵在击败了他们的骑兵之后,短时间只怕也不能打了。他们在涿州略作修整,就可以摆脱我军的追击了。但以我军的行军能力,如果强行军,在贼军主力抵达涿州之前,我军主力应该就能赶上敌军,而此时,敌军应该已经疲惫至极,我军应该可以轻松打垮敌军,而此时,我们的轻骑兵的战斗力和马力都保全着。我们可以用轻骑兵追击驱散他们,这样一来,李自成最多能带着几个人逃走,我们肯定能把他的主力全都俘虏过来。呵呵,吕宋那边就又有一批能种田干活的人了。少将军,不知道您觉得这样如何?”
  “你带着重骑兵追过去,能保证在房山赶上他们,并把他们剩下的骑兵都留下来不?”郑森盯着余新问道。
  “末将愿立军令状!”余新抱拳道。
  “少来。”郑森笑道,“我们军中可不兴这评书里面的玩意儿。你要是有信心,我们就这样干。反正,这一战,我们必胜无疑!我们不但要在这一战中尽可能把李自成的那些贼兵都抓到吕宋去种田,最好还要干掉李自成。一举扑灭国内的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