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三国热和西市
作者:
叶星魂 更新:2021-05-28 02:39 字数:2752
为了验证之前听到的消息,从醉仙楼出来以后,叶天去了好几家馆子,都是碰上了说书先生讲《三国》的场景。
按听众们的说法,《三国》这本书,已经是时下坊间最为流行的话本小说,也不知是时候兴起的,反正就前阵子某天,突然就火了,但不知道是从哪儿传出来的。
只偶尔听人提过几次,好像和百花楼对面一家小店有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确认了此事,叶天自然心情很好。
这算是意外之喜了,当初弄话本就是为了拉生意,没想到各家店面不让宣传,便中途作罢,结果还是火了起来。
不过他并不打算把后续内容放出去,这对网吧营业并没有什么实际上的好处。
原因很简单,自家网吧毕竟是打着“黑网吧”的名号,针对的也都是有钱客户。
而喜欢听书的大多数都是小老百姓和小贵族,根本消费不起,自然也没有招揽的必要。
另外还有一点,宇文怀说的没错,再过几个月,雪月国和流风国战事将起,定会爆发一场大战。
而黑岩郡又地处两国交战前线,势必不能幸免,到了那时,作为黑岩城的一员,叶天说不得也要出点力,毕竟爱党爱国的好青年嘛,很可能会用到《三国》里面的计策。
如果现在就把《三国演义》的全集放出去,对方肯定会有所防备,因此甚为不妥。
万一再被对方用在自己国家身上,造成重大损失,岂不是一波真他妈血亏?
所以,与其放出《三国》,不如用其他小说代替。
比如《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啥的,肯定能大火,到时再配合宣传一波,指不定就能引领风潮,大幅提升网吧的知名度。
这样一来,别说本地贵族,只要传到其他州郡,还怕各方金主不纷至沓来?
至于这些小说能不能火,叶天完全不用担心。
毕竟这是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如果连金老爷子火了半个世纪的经典之作都没人买单,那可真是在说笑了。
……从最后一家酒楼出来,看看天色,离太阳下山还早,决定再找地方逛逛。
想着商业街这边逛得差不多了,便往城西市坊走去。
黑岩城有两大市坊,东市和西市。
东市主要是本地商户,西市则有不少外来商户,之所以划分开来,是为了避免本地人和外地人起冲突,至于效果嘛……也就那样,你再往西边还不是在黑岩城内?
但这也正常,西市有很多外来户,卖的也多是别国特产,在商品特色上就极具吸引力。
反观本地物产,司空见惯,自然没那么多人追捧,毕竟物以稀为贵。
前任是个纨绔子,极少去市坊这种地方闲逛,往来都是高端场所,叶天又只继承了部分记忆,对西市并无印象。
不过到得西市之后,的确是大开眼界。
“卖冰蚕丝囖!西原特产冰蚕丝!刚吐的新丝,滑腻坚韧,一尺只要八千两!”
“来看看来看看~流风国特产‘风眼石’,买上一枚清亮解暑,乃夏季避暑之不二法宝!”
“三百两,三百两!南域灵果‘雪山楂’,一串只要三百两!吃上一口,酸甜鲜爽,又清热解暑,不好吃不要钱……”
只见眼前街道上,门庭若市,各种摊位摆了长长两排,一眼看不到尽头。
不同摊位更装潢各异,色彩缤纷,兼有一阵阵叫卖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再加上街道上来来往往形貌各异的外族人,总结起来就两个字——繁华!
“风眼石雪山楂?”
听得前面摊位的叫卖,叶天顿时来了兴趣。
这两样可都是好东西,风眼石是一种风属性晶石,能源源不断地散发风力,好比一个全自动风扇,如果再刻上一个小型“聚灵阵”,则风力不绝,能吹上整整三个月,一直到风眼石灵性耗尽,是畅销整个夏季的热卖品。
还有那雪山楂。
是一种山楂类水果,产自雪月国以南的南山国,是有名的消暑特产,地位和热度不下于原来世界的西瓜。
叶天正觉得最近有些燥热,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岂能错过?
“老板,来两串山楂,这边来一块,哦不,两块风眼石。冰蚕丝?不用,谢谢。算了,还是量几尺,回头带给我家霜霜~”
反正有系统兜着,叶天出手也大方,压根没讨价还价。
——作为一个游戏宅,他也没那属性,瞎侃啥都会,真事儿弄不了。
“好嘞~您拿好了,下次再来。”
片刻,风眼石到手,冰蚕丝也放进了储物戒,叶天一手拿着一串雪山楂,喉咙一阵涌动,忍不住咽起了口水。
只见这雪山楂,五颗一串,每一颗都用亮晶晶的糖霜包裹,晶莹剔透,偶有溜丝儿的糖线,不仅不影响卖相,反而一看就口舌生津,忍不住想到糖霜的甜味。
“嘎嘣~”
叶天耐不住饥渴,一口咬下一枚山楂,甜甜的糖霜壳裹着山楂肉,立刻在嘴里炸开,释放出一阵清亮的冰甜,让人浑身舒爽。
“嗯~好吃!”
叶天毫无形象地哈了口气,几下就把两串都吃完了,想想又对那卖山楂的汉子道:“再给我来两串,打包带走。”
“好嘞,您的山楂~”
把山楂收进储物戒,叶天继续逛了起来,看见有新鲜玩意儿便上前瞅瞅。
还别说,真遇到不少有意思的东西。
比如一个卖烤肉的小店。
店主是几个虬髯大汉,听口音是西原国那边的,做的烤肉那叫一个喷香,烤得滋滋作响,羊肉是整只烤,牛肉分四边,撒上辣椒粉和香料,香味能传到半条街外~
还有个卖宠物的摊位,种类那叫一个丰富,不仅有本国的小动物,西原、流风、南山、东岳,隔壁四国的特产宠物一样不少。
叶天看上了一种流风国的“飞浣”,长得像小浣熊干脆面。
黑鼻子黑眼睛白脸,小爪子上有蹼,肋下有层薄翼,喜欢从高处跳向低处来滑行,若不是没时间照顾,肯定要买上一只。
“……客人您多虑了,这‘飞浣’温顺善良,非常听话,养熟了以后还能看家,您买上一只,包您满意~”
见摊贩笑脸相劝,叶天登时就乐了。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浣熊也是熊好么?那可是杂食动物,发起火来啃你一嘴,都不带蹦跶就让你死翘翘,还温顺?
而且没记错的话,小浣熊是出了名的脾气爆,千万不能打,打一下就炸,发情期情况更甚,乱拉还容易咬人。
叶天本来很喜欢这小东西,在原来世界还想过要养一只,详细了解后果断放弃。
不过真有时间的话,以这个世界的武力水平,驯养个小动物也是分分钟,何况还有“驯兽术”这种东西,奈何任务忙事情多,真没空搭理。
……
辞别这家宠物店,叶天一路逛一路看,不知不觉快走到了街尾,再往前就是居民区。
就在临近结尾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叫骂声。
“让你偷!让你偷!让你偷我家小鱼干!还哭?哭有甚么用?快给钱!没钱就去找你家大人!看着活泼可爱的,原来是个贼~小小年纪不学好~”
贼?小小年纪?
叶天闻言一怔,循声看去。
只见前面不远处,一个卖干货的大婶,正抓着一个小萝莉,一边骂一边打屁股,把小萝莉都打哭了。
“住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