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养女送子_分卷阅读_129
作者:
青青小艾 更新:2020-12-13 22:38 字数:4383
也就是说,忠顺亲王府伺候的下人,全都是先王妃的心腹?
那王妃还能玩儿什么?
难怪她哪怕想要栽赃陷害,都要忠顺王府之外的人来当证人呢,原来整个忠顺亲王府之内,除了她身边的几个丫鬟,根本就没有她信赖的人?
也不对,她嫁进忠顺亲王府也有十多年了,身边的丫鬟只怕早就换了一茬儿吧?当初的心腹只怕也早就被放出嫁人,或者配了王府内的小厮管事,根本不值得信任了。
林柳:“……”这到底是嫁进去当王妃,还是当囚徒的?
不过也好在,忠顺王妃终于熬出头了。
虽然她是用一个孩子换来的。
果然之后没多久,忠顺王府便传出了世乐郡主生病,需要在家休养,无法入宫上学的消息。
之后又过了大约半个月的时间,王府内才传出消息,说是下人打扫不精心,在地上扫了水没擦干净,王妃没注意,踩上去摔倒了,已经快要生产的孩子也没了。
据说都已经成型了。
王爷知道后勃然大怒,不但将府上大半下人全都送回了宫里,连王妃身边的人也全都换了一遍。
林柳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有些发愣:“听王妃的语气,那孩子仿佛是个儿子吧?这可是忠顺王府好不容易盼来的继承人,就这么没了,忠顺王爷只是将女儿禁足就算了,连名声也维护得好好的?”
看来这位先王妃在忠顺王爷心里的地位,不是王妃轻易可以撼动的。
林柳却不知道,忠顺王爷会这样做,虽然有先王妃的面子在,却也是因为这个孩子本身就有问题。
忠顺王府传出的消息就说了,孩子流掉的时候都已经成型了。
既然已经成型,孩子的四肢与五官自然是可以分清的。
但王妃的这个孩子吧,他没有五官。
是个畸形。
畸形孩子在古代,可是不详的象征。
也是因为看到了这个孩子的样子,世乐郡主的行为才没有被忠顺王爷视作恶毒,而是只是将人小惩大诫一番,让她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也就罢了。
这个消息被忠顺亲王瞒得死死的,知道此事的人除了他自己与王妃之外,便全都被他处死了,根本不会流传到外面。
等王妃再出现在宴会上,林柳母女还是从王妃阴郁狠厉的眼神中,窥得了此事背后另有隐情。
但如今的王妃瞧着实在吓人,贾敏母女三人完全不敢接近,自然也就无法打探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忠顺亲王府以后还有得闹呢。
林柳叹了口气,没有再去管忠顺亲王府的事情。
因为没多久就过年了,林家上下张灯结彩,忙着准备年货,忙着走亲访友,忙着准备过年的时候往各家送去的礼物,上上下下忙得团团转,根本就抽不出时间关注其他人的事情。
林如海也忙,每到年末,全国各地都会将上一年发生的事情全部送到京城,而内阁则需要帮着皇上处理这些事情。
等到所有事情忙完,已经到了除夕。
然后又是宫宴,林家四口再次进宫。因为早有准备,林家上下如去年一般,提早吃了一顿饱饭,进宫后才能不饿肚子。
宴会过程中,林柳一眼便发现,本已经禁足的世乐郡主,同样出现在了宴会上,且就坐在忠顺王妃的旁边。
两人之间气氛剑拔弩张,但碍于场合,倒也没有闹出事儿来。
但看忠顺王妃的表情与态度,显然她已经不准备再忍受世乐郡主的嚣张与无力了,整个过程中,两人你来我往,倒是让关注着那边的林柳看够了好戏。
不过因为担心被发现,林柳等两人之间的气氛没那么紧张后,便移开了视线,转而落在了皇后身上。
皇后今日雍容华贵,笑容温柔和煦,看向每一位大臣与女眷的目光都充满了慈爱,瞧着非常有一国之母的气质。
林柳只看了一眼,便移开了目光。
若是合格的皇后都是如今坐在皇后宝座上的这位一样,那她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合格的皇后。
她低下头,安静听着皇上说话。
宫宴结束,林家便直接乘车回家,然后各自回到各自的院子,躺下就睡。参加一场宫宴,活像是搬了一晚上的砖头一样,连说句话都觉得累。
过年休息了一天,然后便是到各家走亲戚,参加宴会,收送礼物……
一番忙乱之后,新年的头一个月便正式结束了。
江南的信件,也终于送到了京城。
林柳看到江南来信,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鹤年的故事这次应该真的结局了吧?
因为黛玉也在追鹤年的更新,于是她在拿到信件之后,便直接去了黛玉的房间。
却不料刚进门,便发现坐在书桌前埋头苦思,似乎在为什么烦恼。
林柳伸手打断了雪雁的通报,走到黛玉跟前儿敲了敲她的桌面:“黛玉醒醒,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黛玉吓了一跳,抬头见是林柳,下意识就要将面前的摆着的纸张藏起来。
林柳本来不想窥探黛玉隐私,愣是被她这行为给弄出了好奇心。
她手疾眼快,一把将纸张摁住:“你在写什么?有什么不能让我看的?”
黛玉眨眨眼,懵了一瞬,木呆呆地开口:“好像,确实没什么不能让姐姐看的?”
林柳都被她这语气给逗笑了:“若是没什么不能让我看的,你刚才又是在做什么?为什么反应这么激烈?”
黛玉低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将纸张往林柳的方向推了推。
林柳见她是真的不介意,这才低头看了眼她书写的内容。
是诗词。
林柳翻了翻,发现每一张纸上写的都是诗词,而且每一首主题都不同。不过读起来朗朗上口,唇齿生香,非常有韵味。
就是……
总觉得这些诗句有些眼熟,但林柳又非常确定,自己绝对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这些诗句,一时间有些怀疑自己的感觉。
黛玉小心地看了眼林柳,抿唇一笑:“鹤年哥哥写的话本儿不是出书了?鹿岁哥哥将话本儿一并让布庄与首饰铺的人带到了京城,就摆在布庄的柜台上,供那些上门购物的夫人小姐们等待的时候翻阅,权当做个消遣。若是喜欢,便买上一本带回去看。听说卖得不错。”
林柳:“……”这小子还真是见缝插针,眼睛都快钻到钱缝里了。
黛玉见林柳一脸无语,不禁掩唇失笑。
笑够了,她才拉着林柳的袖摆,倚在她身上小声解释:“我前儿陪着小姐妹一起到铺子去逛逛,见到了兄长的话本儿,心里喜欢,便买了一本回来。谁曾想越读越喜欢,越是细品其中词句,越是觉得精妙。唯有其中诗词,总觉得略浅显了些,意蕴也不够深远,于是忍不住自己动笔仿了两首。”
“因为改动了许多词句,姐姐许是一时间没有认出来。”
林柳失笑:“你这哪儿是改动了许多词句?完全就是将你鹤年哥哥写的诗全部推翻重写了啊?关键是,”她冲着黛玉竖起大拇指,“写得比鹤年哥哥好。”
林家六个孩子,除了林柳在诗词一道上完全不开窍外,其他几个孩子写出来的诗句都有自己的韵味,就算拿出去也会让人交口称赞,拍案叫绝。
只是鹤年这次写的故事,主角是女人,诗词也偏向女性角度,他许是拿捏不好其中分寸,又或者本身性格更疏朗洒脱、快意恩仇,写出来的诗句总少了几分哀愁与婉转,读起来少了几分味道。
不过如今看他故事的大多是文人,自然察觉不到其中微妙。
黛玉却是写诗作词的一把好手,粗读还罢了,细读自然很容易便发现了其中的不足,于是心痒难耐,想要自己动笔也是情有可原。
林柳将黛玉写的诗再读了一遍,不禁摇头失笑:“你鹤年哥哥若是看到你写的诗,只怕要羞愧掩面,再不敢在你面前班门弄斧了。”
黛玉脸颊飞上两片红云,不好意思地开口:“兄长只是不擅长这种风格的诗句而已,哪儿就比不上我了?若论才学,十个我也及不上几位兄长,姐姐就别羞煞我了。”
林柳看了黛玉一眼,笑道:“你也就是运气不好,投成了女儿身,否则跟着你几个兄弟一起去参加科举,到时候还不定是谁拿第一名呢。”
毕竟黛玉的天赋,是连林如海都曾惋惜,说她可惜不是男儿身的。
黛玉手指放在纸张上,顿了顿,不好意思地看向林柳:“姐姐真觉得,我的诗句写得比兄长好?”
林柳点头:“我虽然自己动笔写不出好诗,但也读了成千上万首诗词。孰优孰劣,难道还看不清?”
黛玉小声开口:“那姐姐觉得,我若是将诗句拿给兄长,兄长愿意用吗?我不是说这本,我是说鹤年哥哥的下一个话本儿故事。”
林柳愣了下,认真地看向黛玉,看她态度不似作伪,这才认真思考起其中的可行性。
不一会儿,她笑着开口:“我觉得可以,若是你兄长不愿意用你的诗句,大不了你自己写一个话本儿就是了。自己的故事,想在其中穿插什么诗句都可以,也不需要去问鹤年。”
黛玉拿帕子捂脸:“我试过了,但是雪雁几个看了我的故事,都说看不懂,我自己放置一段时间后,自己拿出来看也觉得诘诎聱牙、一窍不通,实不敢拿出来污了姐姐的眼。”
林柳一愣,说尽好话,想要让黛玉将她的作品拿出来自己瞧瞧,却被她再三推辞,完全没有松口的打算。
林柳说了半天,只能放弃。
黛玉似乎觉得自己态度过于强硬,于是解释道:“我先读上几十上百个话本儿,等对话本儿的遣词造句都熟悉了,再自己试着写一遍,到时候再来问问姐姐意见。”
林柳咋舌:“几十上百个话本儿?”
这也太努力了,若只是消遣也就罢了,但看黛玉的意思,她仿佛是准备以学习的态度来做这事儿。只是听着,林柳就觉得脑仁儿疼。
于是果断岔开话题:“你的诗句我觉得写得很好,鹿岁若是知道你愿意帮他写诗,指不定多高兴呢。只是也有一点,如今世道对女子苛刻,你若是想要让自己的诗句出现在鹤年话本儿中,也该取一个别号笔名,好让其他人联想不到你身上才是。”
黛玉一听,顿时兴奋地小脸儿通红,忙走到一旁抱来十几本书,认真翻找起合适的别号来。
林柳见她认真,几乎不好意思打断。
不过她到底狠心,于是拍了拍桌子,笑道:“别号的事不急,你等上几日告诉也就是了。说来我这次过来,也是因为江南那边来信,鹤年的故事应当已经有了结局,你可想要看看?”
黛玉果断放下书本,直接坐到了林柳旁边:“我早已被兄长的故事勾得抓心挠肺,恨不能立刻飞去江南,将兄长写的故事全看上一遍呢。”
于是两姐妹凑在一起,看着林柳拆开信件,然后从中拿出了鹤年的故事结局。
上次故事写到妻子被丢进乱葬岗后,一只手从尸体里面伸了出来。
这次的内容接着上次。
那只手从妻子的身体里钻出来后,很快又伸出了另一只手,然后是头、上半身、腿,最后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撕开皮囊,从里面钻了出来。
之后鹤年花了大篇笔墨来描述这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五官,是多么地让人惊艳,仿佛只需要看上一眼,就能为她神魂颠倒,为她倾尽所有,付出一切。
无疑,这还是个女人。
林柳眨眨眼,将这段文字又看了一遍——
还好,用词虽然华丽惊艳,但并不香艳,也没有任何露骨的描写。
……
这个女人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便走到其他尸体跟前,将他们的衣服扒下来穿在了自己身上,然后将所有尸体堆到一起,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然后鹤年笔锋一转,直接写到这个女人进了一家叫“林深见鹿”的铺子,再出来时,她不但穿戴一新,连五官都涂抹上了胭脂水粉。这些胭脂水粉让她本就艳丽夺目的五官愈发醒目,几乎到了倾国倾城的地步。
她所过之处,无论男女老少都看直了眼,不少人甚至因为看她,而没有关注前方路况,直接与对面之人撞了个满怀,发生了一连串儿的踩踏事件。
而这位姑娘,却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一片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