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好生活_分卷阅读_888
作者:向晚葵      更新:2020-08-03 18:24      字数:2993
  第七十三章猜测
  “没问题,朋友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叶纤红轻松地回答。
  中午这顿饭算不上丰富,至少比起叶纤红招待朋友做的菜,寒酸多了。
  桌上摆了十来个菜,都是小碟子装的,份量也很少。
  什么肉饼蒸蛋,红烧带鱼,白切鸡,清蒸鳗干等等,看起来非常清爽简单。
  不过也好理解,他们能坐上这样的位置,肯定生活得很低调。
  很多寒门出生的人,坐上高位之后,容易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最后就出了事。
  最常见的是贪婪,然后是极强的掌控欲,这些缺点在底层时,不算多大的问题。
  到了一家级别,肯定不允许权力过于集中,而是采用集体决策。
  这样虽然效率会降低,却不容易出错。
  姜省长和徐部长靠这样稳扎稳打,才坐稳了这个位置。
  “小红,没什么东西招待你。”徐菁云见叶纤红吃得很慢,以为菜不合她的口味,不好意思地说道。
  她原本想做一些跟叶纤红差不多的菜,比如油焖虾、可乐鸡翅、红烧鳝段等等,反正这些也不难做,就算口味差一点,也不会太离谱。
  谁知道爸妈和婆婆都不同意这样做,说是小红不会在意的,招待客人心诚就好。
  后来她也猜到了原因,应该是不想让小红看到自家在吃食上奢靡的一面。
  毕竟小红身后有大人物,在知道她到自家做客后,万一问起自家的情况,如果铺张浪费,对爸爸和公公会有不好的影响。
  只是客人是她邀请来的,现在只有几个家常菜,她觉得对不起叶纤红。
  “你想多了。”叶纤红笑道。“这些都是本地有名的家常菜,我也有些日子没做了,今天有机会在你家吃到,感觉特别亲切——”
  对于美食,她的想法跟徐爸徐妈一样,并不是大鱼大肉就一定好。
  这些菜看似简单,其实也是精心烹制出来的,细细品尝的话,真的让她很怀念呢?
  前世在深城时,即使经常能吃到可口的食物,可是隔一段时间,就会怀念起家乡的味道。
  后来当地开了一家叫小绍兴的连锁饭店,以经营家乡菜为主。
  她知道后,经常一个人去吃。
  每次都找个没人的角落,点上二三道最有特色的菜,静静地品味,就像在回味家的味道。
  有人说一个人生下来之后,父母最先给你吃什么东西,就决定了你一辈子喜欢吃什么东西。
  叶纤红印象中最深刻的几道菜,就是霉干菜、苋菜梗和腐乳。
  前世家里穷,它们出现在饭桌的机率最大。
  在酒店做前台服务员时,经常看到餐厅服务员端着托盘,把饭菜送到客房给客人。
  眼前这些家常菜,就是她记忆中家乡的美味。
  “那就多吃点。”听她这样说,徐菁云脸上露出了笑容。
  说完,夹了一片鸡肉,到她的碗里。
  叶纤红笑了笑,夹起来蘸了蘸酱油,然后吃掉。
  吃饭时,大家都很安静,只有徐菁云时不时地和叶纤红说几句。
  吃过午饭,几人走到院子前,边走边聊天。
  “这边怎么种了这么多花和果树?”徐爸爸这时候才发现院子的变化,惊讶地问道。
  他知道女儿女婿都不是擅长动手的人,就连院子的花花草草,也是他过来时,随手帮他们修剪的。
  因为下乡当过知青,他的动手能力非常强,种田割稻都难不倒他,何况对付一些花草。
  “是小红今天带过来帮我们种的。”徐菁云笑着说道。“姜忠居然连一株藤本蔷薇也提不起来,笑死人了——”
  十来岁起,两家就生活在隔壁,从那时候起,两人就习惯了这样在长辈面前相互取笑对方,所以一点不觉得这样说有什么不对。
  “那怎么好意思?”徐爸爸一听,真的吃了一惊。“放着等我们过来种好了,怎么好麻烦小红——”
  既然女婿提不动,说明它们份量不轻,叶纤红是来做客的,怎么能让她干了这么多的体力活。
  倒不是觉得女孩子干活不好,只是女儿对朋友的态度有问题,这样太容易失去朋友了。
  “徐叔叔放心,没事的。”叶纤红笑着回答。“我在老家时,搞了一个农场,种了不少花草和果树,这样身体虽然会疲劳,但是精神上很愉悦,因为能给人成就感。”
  想来这些观念,跟两位长辈会有共鸣。
  “对,你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徐爸爸连连点头。“我们这代人都喜欢劳动,没事开块菜地,种些蔬菜瓜果,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像你说的,让人有成就感。”
  说完又叹了一口气,指着女儿女婿道:“可惜他们被我们娇养惯了,体会不到这种乐趣——”
  “这个强求不来,毕竟每个人的出生环境不同,会造就不同的性格。”叶纤红劝道。“像我,从小在农村长大,什么苦没吃过?只是种几棵树,太轻松了——”
  聊着聊着,变成叶纤红跟两位长辈交流,姜忠和徐菁云插不进话了。
  这让两位父亲更加感慨。
  难怪叶纤红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单是她的心态,就比两个孩子成熟得多。
  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达到这一步。
  后面又问起叶纤红的生活状况,听说已经结婚,老公是京城人,在西湖区工作,又把具体工作单位问了一遍。
  虽然知道他们身后有人,但是位置太高了,未必能时时照顾得到。
  他们两个在余杭多年,底下自然也聚集了不少人,在适当的时候示一下好,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叶纤红自然不会拒绝他们的心意,还介绍了其它亲人。
  比如胡向慧夫妻,肖东胜兄弟等等。
  听说肖东胜是她的表哥,两人非常吃惊。
  要知道这个三十多岁的区长,已经成了余杭年轻一代的风向标,很多人看好他,觉得将来成就不可限量。
  而且最近又搞了一个小商品市场的项目,等到项目成功,会给肖山区带来丰厚的成果。
  那时候他说不定又要往上升了。
  如果能在三十六七这个年纪,成为余杭市副市长,估计将来去政务院都有可能。
  当然前提条件是有人支持。
  肖东胜以前做过林樾的秘书,应该能得到他们的支持。
  想到叶纤红跟林家的关系,忽然明白过来,只怕肖东胜跟林樾的渊源,也来自于她。
  没有人会为了一个秘书,替他的表妹买那种大宅子。
  倒有可能为了她,顺便提携一下她的表哥。
  毕竟肖家也有点路子。
  这样一想,忽然明白叶纤红的重要性,只怕比自己想像的还要高无数倍。
  能为了她老公的表哥,都做到这一步,那如果叶纤红是个男的,也在机关工作,只怕会倾整个家族的力量,把他扶上去吧!
  胡向阳明明比儿子还小,就已经是正科了,也说明了这一点。
  第七十四章由陌生到熟悉
  确定这一点之后,两人心里已经翻江蹈海,脸上当然不会露出分毫。
  又陪着聊了一会,就跟叶纤红告别,准备回去。
  到了他们这个位置,哪里还有周末可以休息,一年到头都有工作需要自己考虑。
  能抽出几个小时过来陪一陪她,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叶纤红和徐菁云夫妻送走四位长辈,回到客厅喝茶。
  姜忠这时候对叶纤红的兴趣,已经转向她经商的过程了。
  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子,手下有这么多公司,真的了不起。
  叶纤红简单介绍了一下,并回答了两人的提问。
  她相信两人只是好奇,就像有人看到奥运冠军时,忍不住问他平时是怎么训练的一样?
  听过后就算了,肯定不会想着自己也去练一练,或许也能成为世界冠军呢?
  看时间已经过了一点,叶纤红提出告辞,回家处理一些事,傍晚再跟其它朋友一起过来。
  徐菁云有些舍不得,她的朋友不多,今天跟叶纤红聊得这么开心,很希望她一直陪在身边。
  而姜忠是无所谓,如果她回去了,自己可以回到书房,继续看那本侦探小说。
  叶纤红最后还是离开了。
  徐菁云舍不得自己,并不是因为把自己当成了知心好友,想继续倾诉感情上的事。
  只是自己恰好满足了她的某些需要。
  说得夸张一点,就是发现自己既能像妈一样照顾迁就她,又能像知心朋友一样懂她理解她,而且聊起来没有代沟,让她感觉非常舒服。
  叶纤红倒不介意担任这样的角色,反正跟其它同龄人在一起时,也都这样,不在意多一个徐菁云。
  只是没必要一次性就把她的需要给足,留些遗憾,下次再聊效果会更好。
  回到家里,看到爸妈和胡向阳一家正坐在客厅聊天。
  “在那边玩得怎么样?”叶知书随口问道。
  听说女儿今天中午去新认识的朋友家吃饭,她颇不以为然。
  只是女儿有自己的打算,她也没强制把她留下来。
  “还行吧!”叶纤红随口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