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重生手札_分卷阅读_452
作者:可期      更新:2020-06-08 02:19      字数:1884
  邢海轩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到了祝瑶家之后,邢海轩赫然发现,家里除了祝瑶之外,还有一个身材消瘦、面色苍白的男子,看上去身体并不是很好。
  祝瑶说那是她的远方表弟裴华,身体不好,来帝都看病,所以暂时寄居在她家。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的原因,裴华的精神看上去不是太好,他只是简单得喝邢海轩打了个招呼就去了二楼,单独留下了祝瑶二人。
  第四百一十七章谁来第一条
  一开始,两人只是简单的喝酒闲聊,到了后来,祝瑶便靠的越来越近,甚至举止有些暧昧起来。
  起初邢海轩有些迷茫,毕竟祝瑶是他深爱过的女人,可最后关头他还是清醒了过来,借口有事离开了祝瑶家。
  祝瑶的举动和变化让邢海轩很伤心,从而也更加怀疑卢建刚的死因有蹊跷。
  他私下里询问了许多公司的人和卢建刚周围的邻居,都说两人夫妻感情很好,而且在卢建刚自杀的当晚,既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出入过的迹象。
  就在事情进入死胡同的时候邢海轩突然发现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进了祝瑶家的隔壁,她向祝瑶家的保姆打听,知道对方叫海青是个钢琴家,单身,而且祝瑶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的时候都会坐在阳台上喝茶,但她其实不是喝茶,而是在看隔壁的海青。
  一个单身的英俊的男人,一个和丈夫关系不好的女人,这两人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系呢?!
  带着这样的怀疑,邢海轩便去了海青家,海青倒是意外的大房,并且承认他去过祝瑶家,只是对方拜托他修过两次坏掉的灯管而已。
  对于海清的话邢海轩并不相信,他怀疑海青和祝瑶串谋杀死了卢建刚,于是,他趁着祝瑶不在家的时候借口找她去了祝瑶家,并且和裴华聊起了祝瑶这些天有没有什么反常的情况。
  之后,祝瑶回来了,邢海轩搪塞了几句很快便离开,第二天,祝瑶说有话要对邢海轩说,然后去了他的家里。
  在喝了祝瑶倒给自己的酒之后,邢海轩整个人突然动弹不得,这时候裴华出现了。
  祝瑶去了地下车库,而裴华则把邢海轩弄进了浴室,打算做成自杀的样子,直到这个时候,邢海轩才认出裴华就是他的大学同学魏华。
  就在最紧急的关头,海青出现了,他打晕了魏华,并且和邢海轩一起把祝瑶和魏华送进了警局。
  在这里面,宋子轩饰演的是男主角邢海轩,慕青客串的是海青,宫彦演的是魏华,而方泽演的则是从一开始和男主针锋相对道后面倾力合作的警官方严。
  根据项权坤的安排,剧组先拍摄的基本上是男主在外面奔波的戏份,而今天慕青的第一场,则是海青被邢海轩看到回家,以及在阳台上弹钢琴的戏份。
  项权坤即昨天被方泽和宋子轩气的够呛,现在他的状态属于看到这俩货的对手戏就头疼。
  为了转换心情,他调整了一下顺序,早上原本属于宋子轩和方泽两人的第一场戏先往后挪一挪,第一场戏由慕青先拍。
  这也是博个好兆头的意思。
  宋子轩是在自己保姆车上得知这个消息的,那一瞬间他的脸色仿佛被人打了一拳一样难看。
  在通知他这个消息的剧组工作人员离开之后,他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怒,把手中的咖啡狠狠掷在了地上!
  “简直欺人太甚!”他咬牙切齿的额透过车窗,看着慕青带着助理朝项权坤走去,双手指节因为握拳而发白,“这个项权坤简直欺人太甚,我这还没怎么样呢,他就开始玩起踩高捧低这一套了!”
  “还有那个慕青!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毛头小子,居然敢爬到我头上来了,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一线的大腕儿了!!”
  身边的几个助理都知道他的脾气,此时一个个愣是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回头上司的怒火烧到自己身上。
  而此时,宋子轩则收回目光,把视线落在自己的几个助理身上,满脸不悦的道:“都愣着干嘛呢?没看见地上脏了吗?!还不收拾?难道等着我动手?!”
  “一个个的都不省心!一点眼力价都没有!我雇你们这些废物有什么用?!!”
  在沈沐清去世以后,不知道是因为心虚还是保险起见,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宋子轩陆陆续续的换掉了原有的助理,现在跟在他身边的除了小张之外,几乎全部都是新人。
  因为没有经历过慕青在的时候,这些人下意识的认为宋子轩的脾气一贯都是这样,闻言也不敢回嘴,而是赶紧蹲下身子,轻手轻脚的收拾地上的咖啡渍。
  一旁的小张则轻手轻脚的拿过一条新裤子递给宋子轩,有些小心翼翼的道:“老板,您把裤子换了吧,现在您身上这条脏了,一会儿拍戏怕是会不好看……”
  宋子轩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发现鞋子和裤脚上的确沾上了灰褐色的印记,忍不住皱了皱眉,一把从小张手中抢过裤子,满脸嫌弃的往保姆车后面走——
  “别忘了给我换双鞋子,有空的时候教教他们!一个个的白拿工资跟大爷似的,什么都不会干……”
  这边宋子轩对着自己的手下大发脾气,那边慕青则是已经和项权坤寒暄上了。
  要说项权坤这人也真算的上是个能豁得出去的人物,只要认准了一件事情能够给自己带来好处,那么什么身份啊面子啊都会被他毫不犹豫的瞥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