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生惯宠_分卷阅读_83
作者:
林中有雾 更新:2020-07-29 19:06 字数:4678
老头渐渐回过神,这可是他在这个世界最后一点的留恋了。要是他不撑下去的话,这么小的孩子该怎么办,都是作孽哦!
他将目光放在孩子身上,如树根般的手珍重地摸上人细嫩的脸,猛然抱住了孩子,如稚儿般嚎啕大哭,歇斯底里,透着浓重的绝望和不知所措。
这段时日见惯了别人的家破人亡,这一举动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姜明月喉咙里像是被一大团的异物堵住,心里难受得紧。
她也不是什么善人,可当你真正见够无数的人在你面前牺牲,无数的尸体躺在你曾经走过的路上。他们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可能做过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和邻里拌个嘴。
可是他们却被迫失去家乡,失去亲人,一生颠沛流离不得其所,活下去就要用尽他们所有的力气。
那种震撼和难受是没有办法用任何语言来描述,它就像是最劣质的熏香,弥散在空气里,时时刻刻让你没有办法喘过气来。在这个时候,你才能明白,一个人的生命究竟能有多脆弱。
她起了想要救助的心思,只是想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能够拉上一把,让他们能够撑过这段最最艰难的时光。
可要是救助的话就不止这一个人,所要消耗的银钱和精力都是不计其数的。她现在还住在二叔的府上,行事不如在家里方便。
怕人家碍着面子在银钱上亏损了,她借口和周放一起出去逛逛,找了黑水城中最大的粮商。
一听他们要购买大量的白米,店里的掌柜有些为难了,将他们请到了屋子里面,奉上清茶,“这么大笔的生意,我也做不了主。这样吧,我现在立即将东家请过来,夫人在这里稍等片刻可好?”
姜明月和周放等了快半个时辰,一个白胖富态的中年男子的走了进来。
东家听说了他们的来意之后,四平八稳地坐在黄花梨木椅子上,转动大拇指上的玉扳手,吐出两个字,“不卖。”
“我可以加钱的,只要价格……”
姜明月还没有说完,东家就没好气地打断了她的话,“我不缺钱,你若是要个一二百斤的,我们还能商量。这么多的话,没有!”
“您说笑了,这黑水城只有您家可是最大的粮商,您家若是没有这个数岂不是笑话?做生意我也懂,只要价格合适,都好商量。”
“你懂什么?就是有的话的我也不会卖的。”东家叫了一声掌柜,不耐烦地说:“来人啊,送客。”
周放是谁,当年在盛京城内横着走,想要什么是没有的,现在还能仍由人这样挑衅?
一脚蹬在凳子上,灰尘无数,周放利落地抽出一把匕首就插在桌上,匪气十足,“你再说一遍试试。”
掌柜进来就见到这一幕,伸着手示意人别乱来,抖着声音,“东家要是有事,我们就是要报官的!”
“报官?你们倒是去看看,谁敢管。”周放看了一眼东家,仍旧不痛快,“我今天就要买你的米了,有多少我都要了。”
东家眼皮子都不抬,“说了不卖就是不卖,你将我杀了都没用。黑水城这么多的人等着吃饭,我若是卖于你们,让这数万民众如何?”
“我们就是为了赈济灾民,难道你要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去死?”
“死了又如何?”
东家刚开口,周放就将刀子抵着人的脖子,“你再说一遍试试?那些可是活生生的人命!”
“死了又如何?”东家抬头看他,“你可知道这黑水城有多少人,十二万人,家家做的就是转手胡人物件的生意。现在打仗,贸易不通,许多人的日子过得本就是捉襟见肘。连雨天灾,这黑水城可是靠着余粮过日子,我若是将粮食卖于你们,米价上涨,你让他们怎么活?”
“肃州城的是人命,黑水城的就不是?”他嗤笑一声,讽刺至极,并着手指推开周放的匕首,对掌柜吩咐着,“送这两位贵人出去。”
周放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姜明月倒是能理解他,身在乱世,单凭着这份见地和气度,已经是难得了。可是这些人她却不得不救,“那就算是我向你借的可否?我在春宁陂有一粮店,来回需七八日之久,我书信一封过去调粮,借你多少原数奉还再加上五分的利息如何?”
东家闻言,倒是难得抬头正视了后面的女子一眼。他眼光毒辣,一眼就瞧出了女子的身份不凡,面上笑了一声,“夫人,你可知这在商言商的道理?”
“我以盛京敬亲王府的名义立下字据。”姜明月直接从腰间扯下玉佩扔过去,玉佩上有一只凤纹,“这城中流民甚多,人为了活下去可是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到时候黑水城可也久乱了。”
凤纹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用的起的,能有的都是皇室嫡亲正室。联系到之前听说安远世子妃也来了肃州,和女子口中说的敬亲王府,瞬间就能知道来人的身份。
掌柜弯着腰上前,在东家耳旁说了几句话,东家看向姜明月的眼神都变了。
“夫人好胆识。”他立即站起身,不见先前的散漫,“您可允了粮食在十日之内送来?”
“当然。”
“苍某人别的不求,只愿夫人记得今日的承诺。”
粮食的事情这才算是敲定下来。
回去的时候将这件事情告诉了二叔一家人,姜修文说要多加八百两银子,从公中出。
在黑水城,八百两银子都可以够得上哥儿家成亲的所有费用,两个哥儿的脸色不大好,但还是笑着的。
姜明月回绝了,“这粮食是原先我从别人那里低价收购的,数量还挺多,到了明年也是陈米用不上了,不如现在就救济百姓了。我现在身边没有可用的人手,不如二叔派几个人,替我往春宁陂走一趟。”
姜修文安排人过去,将银票给姜明月之后,姜明月的不肯收下。
粮店东家的手脚快,第二日就在城中各处支起了各处施粥施米的铺子。姜二爷也在府中附近支了一个施粥的铺子。
肃州的情况越来越不好,几乎每日姜明月都能听见外面传来城破的消息,日日在睡梦中惊醒。后来让自己不胡思乱想,和范氏一起去施粥。
每日忙活起来,胡思乱想的机会倒是少了许多,脸上渐渐的有些活色。
姜明兰回来是五日后,丈夫一起陪同的。虽然是表姐妹,但是姜明兰和姜明月的样子不太像,更多的是像范氏。脾气倒是个好的,见到将明月就给了一对手镯。
“我也没什么好的,你不嫌弃了就成。”
姜明月有些意外,送了人一只平安锁,当作是给未见面的外甥的见面礼物。
“还早着呢,你可千万别像她们一样,以为怀孕就是一件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把我当成了怪物一样。”姜明兰吐着舌头,露出女儿家的娇态来,倒是让姜明月觉得有几分亲切。
“你还说,都是当娘的人了,一点察觉都没有,还跟着人一起去骑马!”范氏呵斥。
“我又不是故意的。”
姜明兰还在和范氏抬杠,到底是自己的女儿,范氏也是心疼的,一点点地将要注意的地方都叮嘱一遍。
最后她有些不耐烦了,听说姜明月要去施粥,就闹着说要一起。
范氏无奈,只好允诺了。
她和姜明月一起出去,看似大大咧咧的一个人却时时刻刻注意着自己的肚子,没让人有一点冲撞的可能。
见到姜明月的目光,腼腆一笑,“你不知道我家那位格外在乎这个孩子,要是磕着碰着,又不知道要怎样找我闹腾呢。”
说这些时,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喜欢,想来两个人的感情不错。
姜明月有些羡慕,想到在肃州城的时光,忍不住去想,会不会自己的肚子里也会有了一个小小的生命,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样貌应该都是不差。
来领粥的都是吃不上饭的人,身上穿着好不到什么地方去,姜明兰却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主动在前头盛粥。
有个中年女子脸上起了癞子,也没有钱医治,化出的脓水沾着灰尘将头发都黏住了,样子有些可怕。
姜明兰怀着孕,见不得这些,胃里有些难受,秀眉死死地拧在了一起。
这极大刺激到这位中年女子的自尊心,她猛然将粥往姜明兰的身上一泼,上来就要揪头发,“怎么,瞧见我这样救觉得恶心了?我让你这贱蹄子恶心。”
姜明月快速将人护在身后,争执中忽然觉得手背上一疼。
她冷着脸,朝着四周喊着,“还不快将人拉开!”
很快就有护卫将这个疯女人拉下去,姜明月担心姜明兰有事情,赶忙将人护着进了府里,去请了大夫,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这件事情和姜明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要是说起来,还是她护着姜明兰出来了。可除了可姜二叔,姜明月和潘氏,所有人的表情都有些微妙。
范氏甚至红着眼睛,骂了姜明兰一句,“那么多的人,你冲在最前头干什么。”
姜明月冷笑着想,自己的身份还是有些用的,最起码这些人不敢当着自己的面翻脸。
她觉得没什么意思,准备回房间的时候,被将二叔强势地拦了下来,“你身上可有受伤的地方?一并让大夫瞧瞧看,别吓着了。”
“没有多大的事。”
姜明月还没有说完,姜修文已经将大夫都叫过来,她没法子只好伸出了手,白皙的手背上有三道血痕。
姜修文赤红了眼,英俊的脸上皆是一片风雨欲来之色,“这样都说是没事的吗!”
屋子里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姜修文愣是盯着人给自己的侄女上完药,派人送她回院子里休息。
众人心里皆是疑惑,二郎偷偷问了范氏,“这堂妹究竟是怎样的来头,我瞧着爹对她不一般啊。”
他们家三个孩子,就算是最受宠的姜明兰,他也没见过爹这么紧张过。在人还没有过来的时候,就早早收拾了最暖和的院子,还叮嘱他们一定不能和人起冲突。
他心里隐隐有个背德的想法,如坠深渊,小心翼翼地问,“爹不会是对她?”
范氏一愣,明白之后对着人的头上就是一巴掌,“你在想些什么!她是你的堂妹,对她好些不是应当的吗?下次若是听见你在乱说,我非让你爹打死你不成!”
说完就离开了,留下二郎站在原地瞎琢磨着,他爹到底是为了什么,对这个远方来的表妹格外照顾?
别说他不知道,就是姜明月自己都是一头雾水的。
宛秋正拿了玉肌膏在她的伤口处抹着,姜明月忽然想到她娘老子都是定远侯府的老管事了,问她,“你可知道我二叔家为什么一直在黑水城吗?这些年也没有见他回过盛京,该不会是和我们这房不和吧?”
“不知道的,但是侯府里面很少人提及到二爷,奴婢也没有听见谁说过。”
“你爹娘都没有提起过?”
“应该没有吧。”宛秋仔细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忽然想一件事情来,“奴婢七八岁的时候像是听谁提起过,好像是老爷和二爷之间有什么过节,中间还涉及到一个女子。”
虽然知道不可能,但是姜明月还是忍不住想,该不会是她的样子刚好长得像爹和二叔以前欢喜过的女子,所以他们两个对自己格外好了。
想到这种可能,她心里就觉得有些恶心。
“你可还记得具体是些什么?”
宛秋努力回忆了一番,但是当时的年岁太小了,她能够记起的东西不多。最后只能摇摇头,“奴婢不记得了。”
她准备明日去找周放,托人将这个事情查清楚,真要是这样的话,姜府她是一刻也呆不下去了。
晚上心里藏着事情,她也睡得不安稳,莫名梦见了前世和顾允之的初见。
那时她才十岁,从小被娇惯着,也不知道天高地厚。穿着一身粉嫩的衣裙,背着的嬷嬷和丫鬟,在岸边去勾荷塘的莲叶,手却短了一点,怎么都够不着,最后跪在了帕子上,整个身子都不稳。触及到荷叶的时候,突然前倾,就要往池塘里栽去。
忽然觉得腰上传来一道力量,她被人的鞭子卷着拉了起来,去跌坐在地上,钗发乱起八糟,整就一个小疯子。
抬头先看见的就是绣着金色云纹的锦靴,然后是一身赭红色的袍子,还没有看见人的脸,就被笑话了一声,“真蠢!”
她被骂得顿住了,活了这么大,谁不是说她好看得。
水灵灵的眼睛里很快聚起了一层雾气,她咬着牙站起来推了人一把就走开了。
那时候的她觉得这个人真是讨厌,就算后来男孩再怎么黏上来,她都觉得人讨厌。
醒过来之后想想,若是没有这个小插曲的话,上一世她应该也会喜欢上这个男孩的吧。
准备叫人进来服侍洗漱的时候,姜明月忽然觉得头昏昏沉沉,身子使不上一点力气。自己摸了一下头,发现烫手的很。
宛秋进来的时候被吓了一跳,连忙让人去请了大夫过来。
大夫隔着一层绢纱摸上人的脉搏,表情瞬间变得凝重起来,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夫人可否换另一只手,小人怕诊断错了。”
在场人的心因为这么一句话被重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