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的七零年代_分卷阅读_57
作者:九天飞羽      更新:2020-07-26 12:37      字数:5987
  “滚一边去。”
  “姐是来通知你,不是和你商量的,洗净躺好,等着姐来收你哦。”苏悦说完,给陈海一个飞吻,便关上门走了。
  留下陈海目瞪口呆的坐在原地,半晌才回过神来,抓住桌子上已经空了的烟盒砸了过去。但人已经走了,门也已经关上,轻飘飘的烟盒没飞出多远,就落在了地上。
  饭店一楼的大厅收拾成了婚礼现场,没t台,就用红毯铺就,道路两旁的玫瑰却是货真价实的鲜花。有浅黄色的,有红色,缠着粉红色的丝带挂在两旁的玉柱上,很是好看,还有阵阵花香飘过。
  秦风穿着笔挺的西装套服,英姿飒爽,三春穿着红色的毛呢裙套装,走在一起相得益彰,很是般配,引得两旁的客人欢呼。
  新人身后跟着童男童女,伴娘有苏悦和张瑞,伴郎就是涛子和老四,几人缓缓走过红毯,旁边有人在不停的洒花,五颜六色的花瓣飘落,缤纷如雨,落在秦风和三春的头发上。
  司仪是省城请来的,水平不错,吐字清晰妙语如珠,把现场的气氛烘托的很是喜庆热闹。新人走到高台上,司仪高唱贺词,请两位新人互换戒指,礼成,下面的人便起哄让一对新人接吻。
  正喧闹间,一声尖利的女声响起:“等一等。”
  这样热闹的婚礼现场,忽然传来这样突兀的声音,众人不禁都循声望去,却是王长凤和一个微胖的青年男子,一起走了过来。
  这是王长凤第一次露面,众人大多都不认识她,只有秦奕伟认出了她,不由皱起了眉头走了过来道:“秦风已经让人给你送了钱过去,要你别在婚礼上出现,你还来做什么?”
  秦奕伟相貌堂堂,儒雅稳重,即使华年已逝,但依然风度翩翩,更兼为官多年,身上自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使他更添魅力。
  王长凤也多年没有见过他了,如今她已是老态尽显,而秦奕伟却还是这样的精神奕奕。而且还是市里的一把手,王长凤想想,心里都是一阵郁闷,便冷着脸道:“你胡说什么,秦风是我的儿子,他结婚我能不来吗,就算你是省城的领导,也没有权利这样命令我吧。”
  第106章
  少年夫妻, 虽然已经分开多年,但秦奕伟也对王长凤的性格也知之甚详。便淡淡的开口警告道:“今天是秦风的婚礼, 你最好谨言慎行, 要是破坏了他的婚礼,以后你会彻底的失去这个儿子。”
  王长凤不满的挑眉道:“你说的是什么话, 我是秦风的妈,我能破坏儿子的婚事,难道在你心目中,我就是这样的人。”
  “你是怎样的人,你自己清楚。”秦奕伟说完,就再也不想和她说一句话, 径直走开了。
  王长凤气的吐血, 但也不好发作,只因周围众人都疑惑的看着她。秦风的婚礼, 却出现了这样一个陌生的妇人, 而且秦奕伟这样的地位, 都亲自跑过去和她说话, 必然也不是无关紧要的人,便都看着她。
  王长凤走到了新人的面前,微微笑道:“秦风,妈来迟了。”
  怕王长凤来婚礼捣乱,所以早在几天前,秦风就去通知过她,还留了一大笔钱, 就是想买个清净,结果她还是来了。
  三春感觉到秦风的手捏的死紧,全身的肌肉都是僵硬的,但脸上却还带着笑容道:“没事,既然来了,就去旁观席坐下歇歇。”
  涛子不愧和秦风多年的死党,很有眼色的道:“阿姨,我带您过去休息一下,这边请。”
  “我还有事要和秦风说,一会再过去。”可是王长凤却不走,拉着身边的男子接道:“秦风,这是你弟弟江小辉,小辉,叫哥哥。”
  江小辉很是乖巧的张嘴对着秦风叫了一声大哥,秦风脸上的笑容已快撑不下去了。连司仪也看不下去了,便上前笑道:“阿姨,现在是婚礼进行中,你有事一会再说,把现场还给一对新人,谢谢你赶来祝贺,请伴郎把嘉宾带入旁观席。”
  司仪都开口说了,但王长凤还是不动,还有些嫌弃的瞪了他一眼:“我是新郎的妈妈,有话和我的儿子和儿媳妇说,请你走开才对。”
  司仪也主持了无数的婚礼,这样无理取闹,不知轻重的母亲还真是没见过。这要是换了别人,他肯定要讽刺几句,但他却不敢得罪秦奕伟,只得笑着走开。
  秦风捏紧了手,哑声道:“你有什么事,赶紧说。”
  “小辉的上司欺负他是新人,经常无缘无故的骂他,小辉就辞职了,你让他到你们公司去上班吧。”
  秦风怒极反笑:“你巴巴的跑到我的婚礼上,就是为了说这事,这是我一生最重要的婚礼,可是你却跑来为你的宝贝儿子谋取利益。我要结婚这样天大的事,都比不上你的宝贝儿子失业重要。”
  秦风虽然在笑,但眼神已变得犀利如刀,王长凤也不敢再造次,便笑道:“三春是我的儿媳妇,我这个做婆婆的总该要表示一下,我……我是来给她送礼物的。”她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接道:“这戒指是你奶奶临终的时候给我的,说是要传给秦家的媳妇,我是无缘再戴,就给三春吧。”
  三春自然看出秦风是一点都不想和王长凤纠缠,便微笑道:“谢谢您,您还是留着吧,戒指秦风已经给我买了。”说着,还把手上的钻石戒指亮了出来,想要借此打消王长凤的念头。
  可是王长凤看到那钻戒,却是满脸的不高兴:“秦风,你干嘛要花钱买戒指,这一块小石头都那么贵,一点都不划算,哪里比得上……”
  王长凤还在喋喋不休,秦风却已经忍不住踏前一步就要发火,三春连忙拉住了他,笑着接过金戒指道:“那就谢谢您了。”
  见三春接过了戒指,王长凤有些肉疼,但脸上还是挂满了笑容道:“看这孩子说的,你以后就是我的儿媳妇,这都是应该的,我们都是一家人,不用说这些见外的话,你……”
  不等她说完,三春就亲自上前拉住了王长凤的手臂,拽着她向台下走去。王长凤自然也看到了秦风怒不可遏的,何况三春拉着她手臂的手捏的死紧,还在她的耳边低声道:“你先去歇着,有什么事咱们随后再说,要不然秦风的脾气我也压不住了。”
  王长生只得和江小辉走了下去,大刺刺的坐在了第一排的主席上。众人此时也听明白了,这位竟然是秦风的亲生母亲,那刚才的又是谁,众人的目光不由看向了一直端坐在椅子上的程愫。
  程愫却置若罔闻,依然还是微微含笑,温婉端庄的和一边的人说着话,一边看着台上的新人。
  经过这样一个插曲,倒是没人再叫嚷着叫新人接吻了,倒是逃过了一劫,接着便是要双方父母上台讲话。
  现场的人很多,不光秦风和三春的单位同事都来了,还有县里的领导也来了很多。有的是冲着秦风的实力来的,有的是冲着秦奕伟来的,还有许多建筑材料供应商,熙熙攘攘的。
  蒋勤和靳安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死活不敢上去讲话,只有秦奕伟和程愫上了。
  听到要父母上去讲话,王长凤自然的站起身,也要上台,秦蕴却眼疾手快的拦住了她:“你要干什么。”
  王长凤撇了她一眼道:“你没听见要父母上去讲话吗?我是秦风的母亲,自然是要上去讲话的。”
  秦蕴失笑:“你可拉倒吧,就您还秦风的妈妈,你配得上这个称呼吗。小时候我哥跟着你吃了多少苦,你把他扔在乡下不管,后来还不想供他上学。我爸爸回来要接哥哥走,你还趁机敲诈了我们家一万块钱,说好了以后你再不来纠缠我哥。如今我哥有出息了,你出尔反尔,还来纠缠他,要不要脸。”
  王长凤顿时怒了:“你怎么说话的,不管到什么时候,我都是秦风的亲生母亲,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你一个黄毛丫头,竟然敢对我出言不逊,看来秦奕伟娶的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教出这样的女儿。”
  秦蕴被气的胸部一鼓一鼓的,连话都说不上来了,董珊珊一把将她推开道:“一边去,让我来会会这种奇葩,喵的,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董珊珊虽然做了春风房地产的总理助理,穿上工装看着还马马虎虎的。可平时穿着奇装异服的,把她嚣张跋扈的性子展露无疑,她上前撸起袖子,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模样。
  王长凤却蔑视的看着她道:“我是秦风的母亲,你敢把我怎么样?”
  董珊珊笑:“别说你是秦风的母亲,就算你是孙悟空的母亲,我都照打不误。我告诉你,要想留在这,你给我老老实实的趴窝里,要是再敢出什么幺蛾子,信不信我提溜着你们这俩坨垃圾扔出去。”
  王长凤因为秦风,才敢这么有恃无恐的,别人都碍于她是秦风的母亲,所以不敢太过分,但董珊珊那是谁,急了连秦风都不给面子的主,何况一个外人。
  见董珊珊如此蔑视自己,连秦风的面子也不给,王长凤有点胆怯。江小辉却讥讽的笑道:“大姐,这是我哥的婚礼,你是那个山上的那根葱啊,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我哥是春风房地产的老总,他爸爸是市长,你要是敢得罪我们,有你的好果子吃。”
  董珊珊咬牙,一字一句道:“我爹是省检察厅的厅长,别说秦风了,就是他老子,也能收拾三五个。你算个什么东西啊,还敢来威胁我,赶紧老老实实的给我窝着,再敢多说一句,我就让人把你扔出去。”
  王长凤母子顿时偃旗息鼓,乖乖地坐着,再也不敢动了,婚礼终于顺利的进行了。婚礼结束以后,就在福海饭店摆了几十桌酒席,秦风和三春一桌一桌的去敬酒。
  等结束的时候,三春已累的快趴下了,回到家里的新房,衣服没换就瘫倒在床上,等秦风洗漱过后来看她,三春已经睡着了。
  涛子和董珊珊他们还领着一群小青年要来闹洞房,秦风堵在门口不让他们进,双手合十,求爷爷告奶奶的作揖道:“你们自己看,三春已经睡了,洞房就别闹了,求求大伙高抬贵手。”
  涛子怪叫:“那怎么行。”
  董珊珊也不依:“怎么能这么轻易的就饶了你。”
  “明天,明天我亲自给大伙赔罪。”
  涛子叹气:“算了,放你这个臭小子一马。”
  董珊珊瞪着他撇嘴:“你个软骨头。”
  涛子呵呵笑道:“我的骨头是软的,还是硬的,你试过才知道啊。”
  他的话说的太过暧昧,一边还挤眉弄眼的,众人哪里听不出来他什么意思,顿时哄堂大笑。
  董珊珊也怒了,一脚踢了过去:“滚犊子。”
  涛子掉头就跑,董珊珊怒气难消的追着打他,涛子大叫:“你不是让我滚吗,怎么现在又追着我不放,要是你舍不得我,明说啊,我肯定舍命陪君子,哈哈哈……”
  一群年轻人追了上去,洞房没闹成,倒跑去闹涛子和董珊珊了,好在董珊珊的性格豪爽,也不在意,一群人闹哄哄的走了。
  董珊珊自然看出涛子这是在给秦风解围,不想这些狐朋狗友,打扰秦风的洞房花烛夜,便也装作毫无所知的样子,跟着他们走了。
  第107章
  秦风终于落得了个清净,拿了换洗衣服去卫生间洗漱,洗完出来,三春还在睡着,只是身上穿着衣服有点紧,她睡的不是很安稳。即使睡着了,眉头还紧皱了,身子也不住的蠕动着。
  秦风便在她身边坐下,轻轻地给她解开扣子,要把衣服给她脱了,可是皮肤骤然一凉,三春还是给惊醒了。朦胧中,只觉得有人在脱自己的衣服,本能的就拽住了衣领。
  秦风不由失笑:“我是见你穿着衣服睡的不舒服,就想帮你脱了,你这样一副戒备的样子做什么。”说着,他靠近三春附耳说道:“难道我不能脱吗?”
  三春用手肘把他推开,羞红了脸,跑去洗澡换衣服了,她在卫生间里磨蹭了很久,只希望秦风也睡了才好。可是回到卧室的时候,秦风还醒着,他靠在床头,呆呆的看着手里的金戒指。
  三春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这戒指真的是你奶奶留下的吗?”秦风颔首道:“嗯,那时我奶奶病重,我爸被下放到了乡下,生死未卜。奶奶担心我妈有二心,就把自己的戒指给了她,希望她能守住这个家,可是最后还是四分五散了。”
  “好在你妈妈把戒指还回来了啊。”
  秦风失笑:“你是不了解我妈,她锱铢必较,如今她舍得拿出这个戒指,就是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
  “那我把戒指还给她。”
  秦风握紧了手中的戒指道:“不行,这是我奶奶的,既然拿回来了就绝不会再给她。”
  “那你真的要让江小辉到公司去上班吗?”
  “想的美,一个老鼠坏锅汤,我让他进公司,还不闹的天翻地覆。”
  三春抱住了他的腰,趴伏在他的胸口皱眉道:“那怎么办?”
  秦风把金戒指小心的收好,一边微微笑道:“今天可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啊,就别说这些不开心的了。三春这才感觉到危险,起身就想要逃,可她怎么比得上秦风迅捷的身手,一把就抱住她按倒在床上。怕三嫌重,只半俯在她身上,继续刚才的事。
  三春沐浴过后,穿着睡衣,睡衣的款式是那种两件套的,上衣整整齐齐一排小扣子。秦风一颗一颗的解着,一边吐槽:“在家里,你还穿着的这么严实做什么,防贼啊。”
  新房里,只床头柜上的台灯亮着,光线暗淡,但三春也可以看见房内的情景,一派喜庆。墙壁上贴着大红喜字,还有两张胖胖的小宝宝贴画。房顶吊着五颜六色的彩带,处处彰显着这是新房。秦风半俯在她身上,强健的大长腿压制着她,双手在急切地解着她衣服的扣子。洁白娇嫩的肌肤渐渐裸.露在外,不知是因为室内的气温有点低,还是因为什么,三春控制不住的轻轻颤抖了一下。秦风也早已说不出话来,三春虽然穿的整整齐齐的,但睡衣下面却什么都没有。衣扣解开,虽然只是裂开了不足一寸宽的缝隙,但是已能看见里面的春光,丰满的胸脯,纵深的沟壑。
  秦风的喘息渐重,目光变得深邃灼热,却没有勇气去掀已经解开的睡衣。他的手从衣襟下面滑了进去,轻轻抚摸过光滑细嫩的肌肤,渐渐向上。他的动作缓慢,好似朝圣一般虔诚珍惜,他的双手支起,想要把两侧的衣襟掀开。
  三春紧闭着双眼,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抖着,时间在慢慢地流淌,秦风的手也在慢慢的动作。感觉到秦风想要掀开她的衣服,三春再也忍不住忽然半扬起身,抱住了秦风的脖子,吻住了他。
  这个吻好似火种一般,燃烧起了秦风的热情,他忘了去欣赏什么美景,全身心的投身到这场热烈的亲吻。
  深刻的感受着魂牵梦萦的那个人,现在在他怀中,她已经嫁给了他,以后他们再也不会分开了,曾经的漂泊,曾经的磨难,曾经的孤寂都离他远去。
  三春羞怯的不许他看,他就用热烈的嘴唇去临摹,用灼热的手去探索,探索那个未知的神秘美好的世界。
  秦风在警校学习了四年,每天都要强化训练,后来离开省城他也没有改变习惯,还是经常锻炼身体。他的体能强健持久,第一次经历□□,更是热情如火,三春都有些招架不住,好在她刚刚休息了一会,强撑着没有在秦风如火的热情中昏睡过去。
  但事后也累的不行,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还没起床,秦风就让她在家休息,自己去了宾馆。
  秦风新盖的房子有二层,有地方住,但秦奕伟还是固执的要住在宾馆。秦奕伟他们住的房间是一个套间,外面有客厅。程愫见他过来,便拉着秦蕴待在客厅,一边指了指房间,示意秦奕伟在里面。
  秦风走进卧室,里面收拾的整整齐齐,厚重的地毯踩上去也没有丝毫的声息,秦奕伟正趴在桌子上写着什么,没有注意到房间里进了人。
  只等到写完,他伸展着手臂站起身,才注意到秦风。他也没有什么意外的表情,只是微微笑道:“你来了,坐。”
  父子在墙边的沙发上相对而坐,秦风默默地把那枚金戒指放在了秦奕伟的面前。秦奕伟拿起来看,神情有些伤感:“这是你奶奶最喜欢的戒指,好在现在终于拿回来了,你妈把这个给你,想要什么?”
  毕竟也是多年夫妻,秦奕伟对王长凤还是有所了解的,与之必要取之,她给了你一倍的好处,就要索回十倍的利益。
  “她想让自己的宝贝儿子进春风公司。”
  “果然还是她的个性啊,这么多年也没变,秦风,对不起,让你遇到我们这对不合格的父母,让你经历这样坎坷的人生。”
  秦风靠在沙发上沉声道:“虽然是有些磨难,但都过去了,毕竟是你们生养了我,给了我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