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_分卷阅读_71
作者:
莫晨欢 更新:2020-07-12 02:29 字数:4817
法勒大师隐晦地一笑,道:“原来是安吉尔的华夏朋友吗?安吉尔今天晚上有点事情要谈,恐怕你得明天再联系他了哟,他今天晚上……嗯,应该会很忙。”
本来就是自己没有事先通知,遇到这样的情况郑未乔也只能自认撞巧了。但是就在他和妻子打算离开森珀歌剧院的时候,两人刚刚走到歌剧院后的一条街道上,郑未乔一个抬头——
忽然就看到戚暮被人拉着手臂,要·强·吻·啊!!!
那伟岸挺拔的身躯,那比自己还要高上半个头的个子,这哪儿是一个女人的背影啊!
不对,就算是一个女人!那也不能强吻他家小七啊!
于是郑未乔想不没想,直接拿着手中最顺手的东西——百合花束,猛地就往那个变态的身上砸去!
后来的事情……戚暮也已经知道了。
听了郑未乔的叙述,戚暮真是感到了一阵深深的无力感。
他一大清早找了半天才找到的“隐秘出口”,先是被闵琛堵了个正着,后来又被郑未乔撞见。这要是马上阿卡得教授再突然出现在咖啡厅里,戚暮相信自己也不会有一点惊讶了。
这边,如果说戚暮是感觉心里堵得慌,那郑未乔简直就是快要得心肌梗塞,快要心塞至死了!
他家小七,离开华夏前还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一心只想着好好进修、早日提高自己的水平,但是怎么才过了半年……就突然有了个男·朋·友了啊!
而且……这个人还是闵琛。
郑未乔抬首看向坐在自己跟前的男人,正巧闵琛也正垂眸看着他。
闵琛目光悠长,神色淡定,但是郑未乔一见着这个人就心里犯怵,忍不住想起自己当年被这个人的曲子所虐到的那些痛苦岁月。
安宁静谧的小咖啡馆里,正巧放着的是柏爱去年底的那场演出中演奏的贝多芬的《第七交响曲》。
轻扬舒悦的音乐在室内悠悠荡漾着,戚暮为难地垂眸看向自己跟前的咖啡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还没有动作,忽然便感觉到自己的手上一热,戚暮反射性地向一旁的男人看去,只见闵琛镇定从容地向他点点头,目光温柔。
戚暮刚才还有些燥乱的心倏地放松下来,从闵琛掌心传来的炙热温度,顺着他手背上的皮肤一点点传入他的心中,让他恍然间觉得:好像……只要有这个人在,就不需要担心任何东西了。
闵琛冷峻深刻的面容上全是认真严肃的神色,他看向坐在对面的郑未乔,语气郑重地说道:“郑先生,很久不见了。”
郑未乔也慢慢坐正了身子,即使他对闵琛天生有点胆怯,但是因为这是戚暮的事情,所以他仍旧是一脸正经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然后点头道:“你好,闵先生。”
见到郑未乔严肃对待的模样,闵琛的眼中不由露出了一份赞赏。对方是因为关心戚暮才会这样郑重,而且郑未乔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给戚暮很多照顾,所以闵琛此时也非常尊重对方。
“谢谢您过去对戚暮的照顾,以后……我会更加仔细地照顾他、关心他。”没有给对方一个反应的机会,闵琛直截了当地说道:“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保证我对他的感情会持续到我的生命结束,我的下半辈子也只会和他一个人携手度过。请您……放心地把他交给我吧。”
闵琛用的不是“你”,而是“您”。
这样的尊称让一旁的赵悦也是微微愣住,而戚暮更是惊诧地转首看向闵琛。
他对这个男人实在是太了解了,知道他别扭、小气、毒舌、腹黑、好面子、怕虫子,但是他还知道……这个人很自信,也很骄傲。
闵琛很少会对人低下头,而如今……他却为了自己,在一个同辈人的面前以小辈的姿态对话。而这番话的内容,更是让戚暮心中微热。
既然这个男人已经做到了这样,那他也似乎该做点什么了。
戚暮微笑着转首看向对面还处在震惊状态中的郑未乔,在桌子的遮掩下,他反手将闵琛的手指握住。手指间顺着对方手指的缝隙,一点点地相握,最后是十指相扣。
这番动作让闵琛也是稍稍一愣,转首看向戚暮,却见这个俊秀漂亮的青年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对郑未乔说道:“郑哥,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接受我们,但是……我希望你相信我们之间的感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这份感情都不会发生变化,我也希望……你能祝福我们。”
郑未乔呆愣着地望着坐在桌子对面的两人。
只见这两个清俊好看的男人仿佛是上天的宠儿,当灯光照耀在他们的身上时,似乎映出了一层温暖的光辉。那样和谐的场景竟然让郑未乔觉得——
这两个人,天生就该在一起。
第一百零二章
他们天生就应该在一起。
不知怎的,郑未乔的心里就闪过这样的一句话。
这绝对不是由外表或者家世所决定的,而是当这两个人坐在一起时,郑未乔竟然觉得:在他们的世界里,仿佛除了对方,都不会有任何人有资格插入。
当夜,郑未乔夫妇与戚暮、闵琛在咖啡厅的门口分别。
郑未乔还是有些无法从惊骇的情绪中走出,倒是赵悦微笑着祝福了戚暮和闵琛,给了他们一些对于未来规划的建议,并为自己这个脑子转不过弯来的丈夫表达了歉意。
法勒大师的家离森珀歌剧院还是有几公里的距离的,但是似乎没有意识到一样,戚暮竟然没有想到坐地铁,而是与身旁这个男人轻轻牵着手,相谐着走在安静的街道上。
月光温柔地洒在这两个人的身上,戚暮低声地说着话,闵琛非常认真地听着。
当他知道在自己被无视的这两周内,法勒大师和珍妮都有为他说好话——夸赞他“绅士温柔、有才华而又值得托付”时,闵琛仔细地思索了一会儿,薄唇轻启,道:“我要好好感谢他们。”
戚暮一愣:“什么?”
闵琛眸中带笑:“感谢他们……让你了解一个真正的我。”
戚暮:“……脸呢?”
闵琛抿起薄唇,笑而不语。
等两人走到法勒大师楼下的时候,戚暮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你不是说今晚要去拜访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的吗?要一起上去吗?”
却见闵琛忽然停住了脚步,微微摇首:“我今天并没有提前通知爱托丽夫人,等明天再登门拜访吧。”
“……”无语了片刻,戚暮佯怒地问道:“你骗我?”
闵琛却挑起一眉,道:“不,我是要带着礼物,诚心诚意地拜访。”
戚暮微愣:“……这是什么意思?”
戚暮知道闵琛与法勒先生已经认识十多年了,两人关系很好,也非常的熟稔。甚至就在他居住在法勒先生家中的这半个月里,当爱托丽夫人知晓戚暮也认识闵琛后,还曾经这样说过——
“不知道奥斯顿什么时候有时间再来玩一玩,他可真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啊。”
所以如果闵琛上楼造访的话,即使两手空空,想必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都不会生气,反而会十分的欢迎。
闵琛轻轻地咳嗽了两声,然后语气严肃地说道:“需要带礼物,还要提前投递我的名帖。因为……”他的声音戛然而止,让戚暮更加疑惑地看向他。
只见那双深邃漆黑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笑意,闵琛看着戚暮,郑重地说道:“因为,我要感谢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在这段时间里将我的爱人照顾得很好。”
闵琛刻意加重了“我的爱人”四个字,让青年白皙的脸颊一下子飘上了两朵红晕。戚暮脸庞发烫,为了不让这个可恶的家伙看出他的反应,他干脆将脸撇到一边,再也不看这个厚脸皮的家伙一眼。
法勒先生的家就在易北河畔,微凉的夜风从湖畔上吹过,让倒映在水中的银月泛起粼粼波光。因为转了半个身子,戚暮正巧逆风站着,于是但湿润的晚风吹过他的头发时,很容易地就让他的头发凌乱起来。
但就是这样,戚暮也坚决不愿意回头看某个男人一眼。
虽然没有人说话,但是闵琛却一点都没有觉得尴尬,他就这么看着那个固执地用后脑勺对着自己的青年,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句话——
这是害羞了?
嗯,不过也没害羞多少,至少……
手还没有甩开。
没让闵琛等多久,青年低悦的声音响起:“对了,谢谢你刚才那么尊重郑哥,没有因为他……咳,没有因为他的误会而生气。”戚暮可记得,当他看到这个一向冷静淡漠的男人馒头都是百合花瓣时,连他自己都快笑出声了。
闻言,闵琛握着戚暮右手的手指紧了紧,低声道:“我很感谢他,因为他很照顾你,他是真心为你好的。”
戚暮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应该把手从男人的掌心里抽出来,但是任凭他怎样动作,闵琛的手指就仿佛是世界上最牢固的锁铐,紧紧地握着他的。
到最后戚暮干脆认命了,他转过头低哼了一声,说道:“你刚才在咖啡厅里和郑哥说的话……说得挺不错的嘛……”声音慢慢地变小,到最后干脆变成了蚊子声。
这样细微的声音再混杂着夜风中,几乎就要让人听不见。但是,站在戚暮面前的这个人可是闵琛,他将青年的低声细语收入了耳中,淡漠的面容也慢慢柔和许多。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语气平静地说:“我不止说得不错,以后……也会做得不错。”
戚暮心口一热,他恍然间明白自己和对方到底差得是什么了——
那绝对是比长城还要厚的脸皮啊!
从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哼声,戚暮忽然想起来:“对了,你今天怎么知道我在那个小门的?我今天早上提前去森珀歌剧院找了很久才找到那个地方,你怎么走得比我还快?”
听了这话,闵琛薄唇微勾,反问道:“你来过森珀歌剧院几次?”
戚暮闻言一愣,然后回答:“今天应该是……第二次了吧。昨天乐团一起在森珀歌剧院进行了一次预演,那是我第一次来。”顿了顿,他又说道:“我去年在港城和你说过的,我很少听歌剧。”
闵琛微微颔首,他无奈得摊了手,低声道:“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会觉得,你比我更熟悉森珀呢?”
戚暮:“……”
“歌剧结束的时候,我在大门口等了两分钟。但是我忽然意识到……一个能够无视我半个多月的人,又怎么会突然与我见面?所以,我又等了三分钟后,法勒出来了。”
欧式的黑色金属路灯下,晕黄的灯光将两人的影子照射在平滑的水泥地上,暧昧得纠缠在一起。戚暮抬头,心里有了种不祥的预感:“……所以,你竟然碰到了法勒先生?”
闵琛神色淡定地颔首,道:“嗯,我走上去还没说话,他就很惊讶地问我——‘你还在等安吉尔吗,奥斯顿?哦,你可要好好和安吉尔聊聊,不过今天晚上可不许拐卖我的小安吉尔,否则爱托丽都要找你谈谈呢!’”
戚暮:“……”
“所以,既然法勒认定你今晚会和我聊一聊,而我下午才刚被挂断一通电话。那么我大概意识到了……你又要躲着我了。”
听到这,戚暮倒是有些不服气了:“可是森珀歌剧院的偏门又不是只有那一个,你为什么偏偏就在那扇门旁边等着我呢?我或许直接从后门走了啊。”
闻言,闵琛看似随意得挑起一眉,反问:“那你会从后门走吗?”
“……不会。”因为不够隐蔽。
看着青年一副蔫了的模样,闵琛的眼中浮现起意思笑意,但是表面上却依旧是一副沉着冷静的模样。他轻轻点头,声音如同大提琴般优雅醇厚:“嗯,所以我就去了更隐蔽的那个门,等了三分钟……你就来了。”
戚暮:“……”什么叫弄巧成拙,戚暮今天也是知道了。
毕竟时间已经不晚了,戚暮再不上楼恐怕法勒先生也该等急了。因此当他们再说了几句后,戚暮便打算赶紧回去,不要让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担心。
但是就在他真的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戚暮刚刚跨出去一步,便被那只紧紧拉着自己右手的男人给拽了回来。
戚暮转过身,哭笑不得得看着这个突然执着起来的家伙,说道:“好吧,都快12点了,我再不回去爱托丽夫人肯定会很担心的,闵琛。”
听了这话,闵琛的手也渐渐松了一些。但是就在戚暮以为对方真的要放开自己的时候,他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拉力,让他毫无防备地就撞入了对方的胸膛里。
戚暮倏地睁大了眸子,他还未反应过来,忽然便听到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响起:“别动,有虫子。”
戚暮下意识地就僵住了身子,不过半晌他忽然意识到:“等会儿,你不是怕虫……”
声音戛然而止,额头上倏地传来了一阵温热的触感,让戚暮惊讶地呆怔在原地。等到他意识到刚才那到底是什么以后,他一抬起头,视线便落入了一双幽远深邃的眸子里。
只见闵琛目光绵长得望着眼前的青年,良久,才不动声色地勾勒唇色,低声道:“嗯,是我看错了。”
戚暮:“……”
直到戚暮拎着自己的琴盒转身上了楼以后,他并不知道,那个俊美淡漠的男人一直站在高高的路灯下,目送着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楼梯的拐角。
过了一会儿,男人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似乎还能感觉到刚才那个美好的触感。
……嗯,下次,就不会是额头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