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嫡女不善_分卷阅读_548
作者:
我吃元宝 更新:2020-07-10 18:24 字数:4001
谢明欢放声大哭,心中悲愤交加,不知是被吓的还是在哭自己痛苦的遭遇。谢明欢不由得想起上辈子,被嫡母随意的打发出门,嫁给一个不曾见过的大户人家的庶子。过着不咸不淡,没什么起伏的生活,有心酸,有烦恼,有不甘。总认为自己可以嫁得更好,能够得到最好得男人,得到让人羡慕的宠爱。老天爷眷顾她,实现了她临终愿望,让她有机会重来一次。她欣喜如狂,为重新获得的生命,充满了兴奋和感激。她相信,老天爷既然让她重生,就一定会让她实现她的人生梦想。
接近轩辕端,嫁给轩辕端,盼着轩辕端做上皇帝那天,能够封她为妃,甚至是皇后。届时内宫中,她一人独大,享受所有人的膜拜。当年那些嘲笑她的,看不起她的人都得跪拜在她得脚下。只可惜,她猜中了开头,却没能猜中结局。
谢明欢泪流满面,无语凝噎。她渴望着通过重生这个大杀器,从而永远一切,可是结果却一败涂地。反倒是沈静秋,笑到了现在,还会继续笑下去。她抬起头,眼泪迷糊了双眼,已经看不清眼前的人是谁。
沈静秋替谢明欢轻轻的擦拭掉脸颊上的泪痕,她的动作很温柔,带着一种难以诉说的情感。“抱歉,我骗了你。不过现在你必须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回谢家,你肚子里的孩子又是谁的?”
谢明欢抽了抽鼻子,感到很难受。她顺从的说道:“我不敢回谢家,他们回杀了我的。我丢尽了谢家的脸面,谢家又怎么可能容我继续活着世上。”
“你的孩子是谁的?玉雅公主究竟是怎么死的?”沈静秋循循善诱。
谢明欢哇的一声,大哭出声,说道:“孩子是三王子李严的。呜呜,玉雅公主同三王子联合起来,想要夺位。玉雅还给大将军生了儿子。结果玉雅却被大王子带人杀了,连同孩子也都被杀了。我逃了出来,我拼命的跑,拼命的逃。到处都是死人,到处都是鲜血,好吓人。三王子肯定也被杀死了,我没了去处,我不敢再留在西凉。幸好我手上还有点值钱的东西,就这样潜力奔波,总算回到了大周。我不敢回谢家,我怕他们杀了我。我只能找你。可是我听人说,这一年你极少出门。我不敢直接上国公府找你,只希望运气能好一点,能在大街上遇上你。老天爷果然没有真的抛弃我,我遇到了你身边的江瑶。后面的事情你全都知道了。”
沈静秋神色凝重,问道:“玉雅公主是什么时候被大王子杀死的?”
“是,是……应该有一个月了。”谢明欢怯生生的说道。
沈静秋蹙眉,一个月前西凉发生夺位大战,杀了个血流成河。可是边境的人竟然没有人朝京城禀报此事。只要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里面有猫腻。要不然就是派往西凉京城的探子全都死光了,但是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沈静秋拍拍谢明欢的肩膀,“还有什么想同我说的吗?”
谢明欢抬头,眼巴巴的看着沈静秋,“在西凉的日子很难过。那里天气干燥,早晚冷的哆嗦,白天又热的要命,吃的喝的也很少。我刚去的时候就病倒了,整整病了两个月,一直躺在床上。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却没想到一碗青菜汤就救了我的性命。”谢明欢笑了起来,表情却格外的凄苦。
“我做梦都想回到大周,可是我又清楚,这辈子只怕到死也没有机会。后来,我身体好了起来,我知道玉雅公主想要夺权,我觉着自己也要再找个靠山才行。”谢明欢望着头顶,思绪已经飘到千里之外的西凉。
她缓缓的说道:“玉雅公主毕竟是女子,我不能将自己下半辈子的希望放在一个女人头上。所以我找到了有过数面之缘的三王子李严。他人真好,很和善,他愿意照顾我,愿意给我名分。我也愿意同他在一起,不光是为了找到靠山,而是我发现我真的离不开他了。可是玉雅那个疯女人,她触怒了西凉皇帝,触怒了大王子。她不仅被大王子杀了,连带三王子也被她牵连,如今生死不知。”
谢明欢捂住脸呜呜的哭了起来,“我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回到大周。可是我最终还是回来了,却是以这样的方式回来。”她抬头望着沈静秋,恳求道:“以后你能时常来看看我吗?我感觉自己快要活不成了。”
沈静秋尽量平静的说道:“不要胡思乱想。有大夫照顾你的身体,相信你很快会好起来的。难道你不想亲眼看到你的孩子吗?”
谢明欢轻抚腹部,“只怕我没有福气看他一眼。你会经常来看望我,对吗?”
谢明欢眼巴巴的望着沈静秋,沈静秋不忍心刺激她。点点头,说道:“我会尽量。”
谢明欢笑了起来,“谢谢你,真的谢谢你。虽然你骗了我,还利用了我,可是我却没办法恨你。如果,我说如果我有不测,你可不可以帮我养大他。不用废心,只需给他吃的,给他片瓦遮身就行。”
“你难道不想让孩子回西凉寻找他的亲生父亲吗?”
谢明欢摇头,“不愿意。那地方真不好,就是个吃人的地狱。他生在大周,长在大周,习惯了大周了一切,我如何忍心让他回西凉吃苦。就让他留在大周吧。”谢明欢带着绝望的笑容。
沈静秋微微动容,此刻她能感同身受,好似回到生朝哥儿的那一天。她轻抚谢明欢的脸颊,“你可真傻。你将孩子交给我,就不怕我虐待他吗?不怕我将他当做下人对待吗?我一个外人哪里比得上做亲娘的。有亲娘在身边,孩子就是吃糠也觉着满足。”
谢明欢连连摇头,她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只是说说而已,你肯定不会这么做的。就算你无法像对待亲生孩子那样对待他,却也绝不会苛待他,更不会将他当做下人对待。”
沈静秋笑了笑,“你说的对,我没那么狠毒的心,可以对一个孩子下毒手。可是我要求你活下来,如果你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一定会违背你的意思,将所有的真相告诉他,等到他长大后,我会让他自己选择究竟是留下大周还是回到西凉寻找自己父辈的足迹。”
谢明欢呵呵的笑了起来,“没有关系。那都是我死之后的事情,我不在乎。我相信你这么做,也肯定是为了孩子好。我知道你是个对孩子心软的人。”
沈静秋苦笑一声,转眼又严肃的说道:“我要求你活下来,你难道没听到吗?你并没有到非死不可的地步,你的身体还有救,孩子还有救,你为什么就不能振作起来。”
谢明欢望着窗户外面,眼中闪过灿烂的笑容,“太累了,活着真的太累了。我已经没有信心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挣扎求存。老天爷既然对我如此残忍冷酷,我又何必再继续受他的折磨。死亡,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解脱。”
“你难道不想看看你的孩子,你难道不想看着他成长,叫你一声娘亲吗?”沈静秋怒道。身为母亲,不可以绝望,更不可以放弃。放弃孩子,这样的人就不配做母亲。她们将孩子带到了世上,却又不肯花费哪怕一点点时间去养育他,既然如此,又何必将他生下来。
谢明欢的脸上出现片刻的呆滞,很快又释然,她笑道:“想,我很想看着他长大。可是我活不到那个时候。”
“你不是大夫,你没有资格判断自己的生死。大夫都没说你活不了,你怎么可以放弃。”沈静秋怒其不争。谢明欢就是太脆弱,承受力太差。当然,这也跟她过去的经历有关系。第一次嫁给轩辕端,结果轩辕端一败涂地。第二次嫁给西凉三王子李严,结果玉雅被杀,李严生死不明。两段婚姻,两次悲剧收场,谢明欢从心里头已经认定自己就是个悲剧人物,任何好事情都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她甚至认为如果继续活下去,孩子也会被她牵连。与其让孩子遭受某种不可预测的残忍折磨,不如她先一死百了,将孩子交给其他人,或许孩子还能有一个好的人生。
谢明欢笑了笑,“我真的要死了,我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最近,我时常都有一种感觉,感觉力气从身体流逝。每日昏睡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总之,我肯定跨不过生孩子的那一关。”
“你会活下来的,我会给你请最好的稳婆还有妇科方面的大夫。有他们在,肯定能够保你平安。”沈静秋握住谢明欢的手,郑重的说道。
谢明欢笑了起来,“谢谢你。我没想到,最后能帮我的人,竟然会是你。你虽然不是个好人,可也不算坏人。我真羡慕你,你的命真好。”
“我的命同你的命一样,区别只是在于我一直在坚持,无论沦落到何种地步,都不要放弃希望。”沈静秋紧紧的握住谢明欢的手。
谢明欢疲惫的笑了笑,“你说的对,可是这辈子我都做不到你那样。”谢明欢望着窗户外面,慢慢的昏睡过去。
沈静秋静默的看着谢明欢,心中起伏不定。直到江瑶在外面敲门,沈静秋才醒悟过来。
沈静秋擦了擦眼角,很好,她并没有落泪哭泣,她不允许自己变得那样脆弱,多愁善感。沈静秋起身,整理身上的衣衫,然后走出去。
看着沈静秋不伦不类的装扮,江瑶很是惊奇。张大了嘴巴想要问,可是又怕触碰到什么禁忌。
沈静秋自嘲一笑,“她一个劲的追问,所以我都告诉她了。可是我说了实话后,她又不肯相信。不得已,只好做这副装扮,不会很吓人吧。”
江瑶点头,“不会吓人。夫人无论做什么装扮,都很美。就是有些奇怪。奴婢帮夫人梳头吧。”
沈静秋点点头,这个样子回国公府的确容易引人怀疑。既然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沈静秋自然愿意配合。坐在妆台前,任由江瑶给她梳头。沈静秋突然问江瑶,“谢明欢的身体到底怎么样,大夫有没有说过什么?”
江瑶小心翼翼的说道:“大夫说她的身体不太好。受了太多刺激惊吓,又长途跋涉,路途上估计都没有好好休息过。能够坚持到现在,也算是奇迹。一般的孕妇,遇到她那样的遭遇,孩子多半都已经早产。不过大夫也说了,看情况,孩子出生也就在几天内。”
沈静秋叹气,“安排好她的事情,让稳婆同大夫随时待命,务必保住大小。”
“那如果只能保大,或者保小,那奴婢该怎么做?”江瑶紧张兮兮的问道。
沈静秋咬牙,“只要她一发动,你就通知我。到时候该作何决定,我会仔细斟酌。”很显然,沈静秋现在也拿不定主意。按照她的想法,就该保大。可是很显然谢明欢愿意保住孩子。她不想救下谢明欢,还要承受谢明欢的仇恨。可是她也不愿意放弃孩子。这绝对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梳妆完毕后,沈静秋就启程回国公府。将西凉那边的情况同罗隐说了,又说了谢明欢的情况。罗隐先出门做布置,等安排好了所有事情后,罗隐才又回来同沈静秋说话。
沈静秋端着茶杯,轻声问道:“不会有问题吧。”
“不会。我已经让人将宁家的资料送给陛下。陛下对宁家动手,宁家势必要掀翻西北那边。届时陛下投鼠忌器,自然不敢乱来,连带着也不敢轻易动我们罗家。很快,许我承袭爵位的旨意就会下来。”罗隐笑了笑,又说道:“如果宁家和西北还不够分量,那就加上淮王。相信足够逼迫陛下就范。”
沈静秋神色凄苦,罗隐后知后觉的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